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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直购电试点启动 专门核定输配电价
转自: 时间:2009年10月22日08:34

  本网讯  记者19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购电价格便宜9分/千瓦时

  按照批复方案,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标准为:东北电网公司输电价格每千瓦时0.017元;辽宁省电网公司基本电价执行大工业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每千瓦时0.10元。这意味着,作为电力改革先导环节的“硬骨头”——电网输配电价已经在这次直购电工作中已经被啃下来了,为电力市场化建设开辟了道路。
  记者获悉,通过自主协商,抚顺铝厂最终获得的购电电价比原来整整便宜了9分钱/千瓦时。对于抚顺铝厂这样规模的电解铝企业来说,是耗电大户,年耗电大约30亿千瓦时左右,假如其全年电量全部由伊敏电厂供应,仅此一项,一年能节省成本2.7亿元左右。
  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不关心交易价格,主要着重于建立市场机制,对输配价格进行政府管制,交易价格则由市场决定。后续还会推出其他试点,但是会坚持自愿原则,谁先报,监管部门认为合理的,就先批复谁。

配合电价改革

  对于这个试点与原来推动的吉林直供电试点区别,以上官员说,“以前的试点,输配电价并没有专门核定,而这次是由政府进行专门核定,这是本质区别。这次直购电试点的推动是配合拉动内需的号召以及电价改革来进行的,工作中,我们把输配电价环节作为突破口。应该说,改革力度和意义比上次还要深远。”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研究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遴选了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而抚顺铝厂就是其中第一家。
  目前,直购电已有相应的准入标准。6月,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110 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可以参加直接购电。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要在2004 年以后投产、单机容量30 万千瓦以上,水电企业单机容量要在10 万千瓦以上。
  发改委表示,此次批复的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直接交易试点,是上述政策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试点项目,对各地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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