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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电业主动引导避免建设重复投资
转自: 时间:2009年11月05日08:27

主动引导 政企协作 避免重复投资
泉州电业局配合高速公路建设 优质服务同时预留走廊


 
    本网讯 通讯员 陈珍妮 报道 “这条电缆管沟可是花多少钱都难买到的,现在我们17万就‘拿下了’!”泉州电业局城区供电分局副局长施文法在提到几天前刚完工的横穿沈海高速公路电缆埋管工程时感慨万千。
    2009年,福厦高速拓宽工程遇到了“拦路虎”:凤山线、永宏南线、石埔线、云谷支线等4回10千伏线路,21米高的三根水泥门形杆,电杆、拉线在高速公路拓宽路基范围内,高速公路路基迟迟无法施工。由于原10千伏线路两侧有多层建筑,之间距离仅16米,且高速公路高差大,迁移非常困难。
福厦高速拓宽工程工期紧,泉州高速扩建指挥部心急如焚。泉州电业局及时制定了架空、电缆化两个迁移方案。同时,不断向高速扩建指挥部解释两个方案的利弊,引导对方同意电缆迁移方案。考虑到2010年在拓宽工程附近要重建110千伏院前变,需要出线电缆通道,我局及时申报项目,同时建设预留的8根电缆埋管工程。
    迁移方案确定了,资金也落实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高速公路控制区是绝对不允许承建单位以外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特别是电缆埋管需要经过一个箱体式涵洞,开挖深度不能超过25公分,25公分之下的涵洞箱体主钢筋不能动到,对施工工艺要求非常精细。同时,电缆管沟需经过部分村民菜园,民事受阻严重;需封闭人流量很大的涵洞进行施工,村民意见很大。
    “只能借助政府、指挥部力量,才能协调这一系列问题”。施文法翻开一叠厚厚的高速公路协调会纪要,“今年3月,福建省发改委在协调会上明确指出,若因高速公路建设引起电力杆线迁移,高速公路需尊重电力部门的远景规划,负责全部民事协调,电力部门需与公路建设方合理分摊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泉州市交通部门审批同意10千伏电缆管沟穿越高速公路控制区,并安排高速公路施工队伍负责路面恢复,区政府协调村民事工作,所有问题就将迎刃而解。
    泉州电业局营销部、城区供电分局相关负责人在三个月内多次前往交通部门、施工现场,双方技术人员反复对存在的技术难点进行论证,解决了技术难题:在镀锌钢管上加以罗纹钢方格式保护层,灌注高品质混凝土,承重能力高于普通路面,由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负责路面恢复施工,确保达到技术标准要求,解决了开挖深度不足的技术问题。同时,促使区政府、村委会也达成妥协,同意提高电缆管沟通道、封道施工。
    “原来该处跨越高速公路的10千伏线路,档距达100米,受地理位置限制,相间距离裕度不足,曾发生过台风引起相间短路断线的故障,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很早以前我们也想主动改为电缆,但苦于协调非常困难、费用高,未进行改造。借此机会,顺利完成了缆化,消除了安全隐患。整个缆化工程造价110多万,全部由交通局出资,而我们只需要出预留的8根电缆埋管的资金17万。”泉州电业局营销部许建新介绍说:“如果没有利用此次高速公路扩建预埋电力管线,届时由我局建设,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比此次高出百倍,甚至无法建成,明年110千伏院前变重建将缺少一条很好的10千伏出线电缆通道。”
    据了解,泉州电业局在配合重点工程建设中,以“多、快、好、省”为工作信条,开设绿色通道,设立营销、辖区分局、承建单位三级项目经理垂直联动体系,对每个工程均按实际量身制定供电方案,采用租赁、回购等方式,并优化网络接线,减少了重点工程用户重复投资。此外,该局注重与地方政府部门、重点工程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在满足高速公路拓宽需要的同时,又与远期电力规划相结合,与地方政府互助互利,建立良性的协作关系,实现配网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坚强配网。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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