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孙丽萍 报道 11月12日,四川泸州电业局局长李镇义、副局长牟昊、泸州市经委电力科科长蒋中贤及泸州电业局营销部、农电部、局长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基层供电局局长、控股代管公司总经理一行15人到西昌电业局交流探讨电费回收工作。
2008年3月开始,西昌局大力推行预购电费工作,对高耗能企业、中小客户、大客户付费购电或分次结算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确实不能付费购电或分次结算的,必须由所在供电局书面说明原因,报电业局分管领导审核,原因得到认可方可以不执行,原因得不到认可则必须执行。到目前为止,该局供电的客户中除部分居民客户外只有成都铁路局西昌供电段和中国人民解放军63790部队没有实行付费购电或分次结算。对所有同意付费购电的用户,均签订了《电费缴纳协议》或在《供用电合同》中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每一笔电费的缴纳时间和违约责任。同时一方面加强与客户沟通,建立起朋友般的感情,使付费购电工作得到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对内做到监督催收到位、考核到位。通过推行预购电费和切实加强管理,西昌局全面控制了电费回收风险。2009年1-10月,西昌局应收电费11.6亿元,实收11.6亿元,电费回收率每月保持100%,月平均预购电费比例为60.7 %,扣除电铁牵引电费后月平均预购电费比例达到85 %以上。预购电费比例最高的月份(2009年2月)为65.26%,扣除电铁牵引电费后为91.60%。代省公司管理的喜德、会理、德昌、越西、会东五个供电公司旧欠电费均已全部结零,每月电费按时回收,2009年月平均预购电费比例达到50%以上。西昌局电费回收工作得到了省公司的肯定,并在11月9日的早调会做了专题发言。
在11月12日,西昌局与泸州局的座谈会,西昌局局长何永祥在简要介绍了凉山州的基本情况和水电、矿产等资源分布后,详细介绍了在电费回收、预存电费方面的主要做法、经验与体会。他表示积极寻求政策支撑,取得政府的支持是关键,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目标和责任、树立信心是基础,加强监督和考核是保证。泸州局局长李镇义在听了何永祥的介绍后,对西昌局在自然环境恶劣的环境下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尤其是电费回收方面取得好成绩,表示非常不容易,值得很好地学习和借鉴;同时对西昌局的热情接待和毫无保留的介绍表示感谢。双方还就小区收费、户表改造、高危和重要用户供电、控股代管公司管理、劳动用工情况、抗冰抢险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畅谈体会和经验,相互学习。
西昌局局长何永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显伦、副局长陈银青及营销部、农电部、局长工作部、党工部、月城供电局、安宁输变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