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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疗机构不良信息将纳入医疗安全事件
转自: 时间:2009年11月30日08:42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我省各地将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信息记录和公示”,将医疗安全事件纳入到医疗机构不良信息记录中,并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将医疗安全事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校验和医院评审的重要依据,制订考核计分办法和评价标准。

根据要求,出现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接报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记者 邹思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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