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2010年度新一轮煤电谈判到来之时,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非民用电电价。调价会引发怎样的利益变局,引发了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本网今天特推出专题报道,集合各方观点,以飨读者。
电价改革背后的利益博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据透露,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透视电价上涨的原因
“目前的煤价已达到今年以来的最高点。”长期研究国际货运的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陈弋说,我国主要煤炭发货港口秦皇岛港的基准煤炭价格11月23日上涨至每吨700元以上,达年内最高水平。我国以燃煤为主的火电占到发电总量的70%,此次调价与煤价变化关系密切。
成本增加只是调价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有关。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刚刚到来,不可能调价。现在看我们的CPI、PPI仍是负值,调价是最好的时机。
对于这次电价调整,国家发改委给出了理由:当前电价方面存在的矛盾较多。今年1~8月,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另一个原因是今年上了很多风电项目,风电成本很高而上网价偏低,对调价的要求很迫切。”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研究员如是说。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表示,政府理顺煤炭涨价带来的压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选择现在涨价的时点较好,一方面经济增长较稳,另一方面通货膨胀压力较小。
电价上调谁是最大赢家
“正所谓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最大的技术服务机构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宋亮说。正当电力企业为电价改革道路艰辛而感到惆怅,并对煤电谈判感到失望之际,新一轮电价调整方案提上了日程。
这次电价上调,“给雨雪交加的电力企业带来一丝暖意。”宋亮说。“全国范围内每千瓦时电多收1分钱意味着能多收350亿元资金,2.8分钱就是980亿元。”林伯强说。
长城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张霖分析,发改委此次电价调整采取了有升有降的结构化措施,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此次上调电价区域内的企业肯定会受益,下调电价区域内的企业肯定会受损。
不过,张霖同时认为,由于经济的持续复苏,用电量会持续放大,因此会助推煤炭价格上涨。电价的上涨速度赶不上煤炭价格的上涨,反过来发电企业可能会越发电越亏损。“这是很让人担忧的事情。”
宋亮也表示,短期来看,此次价格调整的受益者是电力企业;但从长期产业链发展来看,最终受益者将是煤炭企业。由于煤炭企业控制着整个产业链,电价上涨或许会引起煤炭下一轮涨价,最终电价上涨带给电力企业的利润被煤炭企业吃掉。
近日,上市公司华电国际发布公告,11月3日与新矿内蒙古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斥资4.98亿元收购内蒙古福城矿业的35%股权,1.8亿元收购内蒙古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的25%股权。业内人士分析,电力企业开始向上游发展,或许也是应对煤价上涨压力的无奈之举。
价格调整为何只“上”不“下”
近年来,价格调整存在一个特点———燃料价格上涨,电力价格随之上涨;燃料价格下跌,电价却无法随之下调。比如说,2008年下半年煤价大幅度下降,电价没有下调。煤电联动调价为何只是单方向?
据了解,美国和日本都是双向调整,即当燃料价格上涨时,电力价格上涨,当燃料价格下跌时,电力价格也随之下跌。
林伯强分析,由于中国的电价管制和历史的低价特征,煤电联动调价至今是单方向的。这体现了中国的煤电联动机制并不是单纯为了解决电力企业的燃料成本问题,而更多着眼于缓解电力企业的财务困难和解决短期煤电之间的矛盾。
“目前,电价上调已经确定。但是煤电双方期盼的不是简单的电价上调,而是一个可靠有效的煤电联动机制。”林伯强说。改革我国煤电联动机制,其重要性不仅是为了缓解发电企业的财务负担和解决煤电之间矛盾,更重要的是为发电投资提供一个可以相对确定的商业环境,为电力投资,尤其是民营和外企的电力投资提供一个可以预期的财务保障。“一旦煤炭价格再次上涨,煤电联动可能是必须的选择。”林伯强强调。
协调各方利益成为改革核心
“当前价格改革最大的问题就是价格改革触动利益群体太多,在保障亿万消费者利益条件下,出台能够协调产业上下游各方利益的改革方案非常困难。”宋亮分析。
“一句话,只有经过充分博弈,兼顾多方利益的定价机制,才能在市场中顺利运行。同样,电价改革也不例外。”宋亮说。
目前,面对电力企业持续亏损,很多人再次提出实行价格联动机制,保障上下游产业稳定发展。然而,从宏观角度来看,价格联动将“车轮”般推涨产品价格,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成为成本推动通胀的诱因。
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积极稳妥地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在发电环节,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市场平台进行双边交易以及选择部分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放开新核准机组上网电价;在输配电环节,逐步开展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试点,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在售电环节,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销售电价体系。
宋亮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手段还是依靠市场,一方面推行价格联动机制,保证价格传导的顺畅;另一方面,加强政府的监管,但监管手段应有所调整。主要是:一是明晰资源产权制度,同时加强资源开采权准入和监管制度;二是建立以收益为基础的绩效监管机制,如价格上限控制和收入上限控制。价格上限控制促使企业增加销售额从而增加收入;收入上限控制切断了销售和利润之间的联系,促使企业更加积极地提高用户能源效率,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刺激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 (来源:光明日报 )
居民用电可能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
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用电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虽然这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最快有望在明年第一季度实现。
这位负责人透露,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报批后实施。
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用电越多价格越高。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
上述负责人说,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目前,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希腊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制度,有些还将阶梯式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等用电户。多数国家采取阶梯式递增电价的形式,一般分为4~6档。
其中,最低档居民基本用电需求量,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最低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0千瓦时,日本为120千瓦时,韩国为100千瓦时,埃及、伊朗为50千瓦时,马来西亚为40千瓦时。各档电量一般相差1倍以上,最高档电价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2.5倍。
此外,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需要,还设置“生命线电价”,如日本中部和关西电力对居民用电量分别为8千瓦时和15千瓦时以内部分实行免费。
(来源:经济参考报)
推行阶梯式电价全国不可能统一标准
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温桂芳表示,推行“阶梯式电价”,全国不可能统一标准。
在最近一次电价调整中,国家发改委宣布,暂不调整民用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之后关于国家发改委将“阶梯式电价”的红线设置为87度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发改委专门辟谣,但是怎么制定这个“红线”仍然引起人们的热烈讨论。对此,温桂芳表示,设置“红线”要保证居民的基本用电,不同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生
活水平也就不一样,所以不可能统一。
关于“红线”的设定,温桂芳说:“第一必须要保证居民生活的基本用电。第二在这个范围内,居民还得买得起,消费的起,这个是提出红线的基本含义。至于全国统一是不可能的。”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电价调整倒逼产业结构升级
在最近的这次电价调整中,山东省非民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3.28分。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工业大省山东正借此次电价调整,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形成倒逼机制。
本次电价调整是去年提高上网电价的延续。去年8月20日,为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国家单边提高全国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而销售电价没有调整,提价额实际由电网企业承担。
通过本次电价调整,实现了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适当疏导了去年单边提高上网电价和老机组脱硫加价引起的电价矛盾。由于去年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时,山东省提价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分/千瓦时,因此本次电价调整中,山东省非民用电提价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这次大幅度提高大工业等用电价格,高耗能企业将加大运营成本,从而可以有效推进山东工业结构优化调整。目前,山东工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的7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