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用电需求,经湖北省政府同意,12月中旬,湖北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启动湖北省煤电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进入9月份以来,湖北省电力需求旺盛,10月、11月全社会用电同比增幅分别高达25.8%和28.3%,其中工业用电同比增长达30%以上,需求快速增长给全省供电带来巨大压力。由于下半年湖北全省降雨甚少,各主力水电厂来水同比偏枯四成以上,水电出力严重不足,而水电供给缺口又转靠火电满发支撑。进入11以来,湖北省电煤耗量居高不下,而主供产煤省电煤资源出现新的紧张且采取限制出省措施,全省电煤库存直线下降,汉川、荆门、青山、沙市等电厂存煤已低于紧急警戒线,到12月20日,全省存煤仅为100万吨左右,较去年同期减少290多万吨。 另一方面,进入12月份以来,湖北主网用电仍保持着迅猛增长的态势,全省日均用量达3.3亿千瓦时,主网最大负荷达1697万千瓦,已达去年迎峰度夏期间的水平。据湖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预计,明年一季度,湖北主网用电量将持续攀升,达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9%,最大用电负荷和最大日用电量均将发生在1月份。 《通知》指出,要严格遵循“以煤定发、以发定用”原则,确保湖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火电企业要全力做好电煤组运工作。为鼓励火电企业筹煤保发的积极性,该委决定对2009年12月—2010年1月份各统调火电厂实发电量全部视同计划发电量,将按“超发不扣、欠发不补”的原则和各厂在特殊困难时期贡献大小等情况,安排和调整2010年各厂全年发电计划。《通知》要求湖北省电力公司要根据全省水电厂水情及火电厂来煤情况,精心组织,科学合理调度火电出力,尽一切可能缓解电煤分布不匀矛盾,严防重点支撑电厂机组全停事故发生,加强对输配电设施的巡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限电。 《通知》强调严格按保电顺序科学调配电力电量,确保全省居民及重点部位用电。各地要严格按照2009年12月-2010年2月湖北电网及各供区用电计划及限电计划,科学组织和落实好本供区的计划用电工作,严格按省调下达的指令,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农业生产用电,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电,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的合理用电。对不按下达的计划曲线擅自超计划用电或不按保电顺序实施有序供电的地市,湖北省电力公司及调度机构可根据电网电力电量平衡状况,给予加大压限比例的处罚,待相关地市做出书面说明后予以恢复。 据介绍,依照经批复的《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事故紧急限电序位表》,在电力电量出现缺额时段,湖北省将首先对“五小”企业和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实施停电;其次对高耗电企业或投入产出效益低的企业停产检修或放假,让出电力保优势企业;再次有计划组织好连续生产企业降负荷运行。《通知》还要求要抓好节能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意识,抓好先进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在供电紧张时段,应关闭城市景观照明和亮化工程用电,提高全省用电效益。
(编辑:龚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