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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学生被警方传唤讹诈3万 一名竟遭遇电棍
转自: 时间:2009年12月23日08:56

“莫名其妙中”,邢台四少年遭遇开发区公安局“接连传唤”,之后,其中三名少年在付出一定费用后,恢复自由,另外一青年却因为“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而在劳教所内接受教育。如今,对于四名少年来讲,本来上学的年龄却难以再踏进校门,本来清白的成长记录在村庄内难以为继。虽然,一直到现在,他们不清楚自己到底什么时候盗窃过电动车。之后,被劳教少年的母亲将公安局状告至法院,18日上午,少年母亲拿到法院判决,劳动教养应予撤消。

■接连传唤

20日上午,今年15周岁的小杰(化名)无精打采地在自家院落内收拾着,本来在邢台某中学读初一的他,却因为一次被警方传唤,而被学校闭上大门。小杰告诉记者,9月3日下午,正在上课的他被学校教导处叫走,“学校问我偷过电动车没有,我说没有。”放学后,小杰突然被人带上车拉到开发区公安局。

在随后的时间内,同为开发区东汪镇东小汪村的小超、小强等孩子接连被“传唤”至公安局,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四人与去年在附近旭阳花园屡屡被盗的电动车案有关。“我们几个确实认识,但对于警方说的盗窃案件,我们一点儿都不知情。”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今年16周岁的小强(化名)委屈的告诉记者。

在接受讯问当中,几个孩子都告诉记者,不同程度遭遇了执法人员的掴脸,小强还被要求下跪,小杰则近距离遭遇电棍。如今,正在劳教的小超(化名)膝盖附近还清晰可见淤痕,“警察用电棍电我后背”。在起初的日子里,“我见到孩子时,他目光呆滞,说话必须凑到他的耳旁。”小超母亲告诉记者。

按照几个孩子的陈述,他们必须承认对方有一个孩子参与过盗窃电动车,“否则,不是打就是不让出去。”两天之后,孩子们的“被迫承认”和外围父母的努力,除小超外,其他三个孩子在掏了最少1万元后得以摆脱。小杰母亲告诉记者,自己直到孩子要放出时,警方才让其在无数个材料上签字,“具体什么内容也没来得及看”。1万元的收费,“公安也没开什么单据”。

■警方鉴定

根据警方向小超出具的劳动教养决定书,记者看到了四人“犯罪事实和证据”,2008年7月20日至11月15日晚,小超伙同其他三人携带手锯、改锥等作案工具,先后在邢台市开发区东汪镇旭阳花园地下室及楼道内,盗窃张某康鹿牌电动车一辆,周某比德文电动车一辆,经鉴定价值2900元。决定书中同时提到,“以上事实有本人供述、同案互供、鉴定结论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于该起案件,在当地公安内部网上则有如下描述:

“霹雳1号”统一清查行动开展以后,开发区分局对旭阳花园近段时间以来的电动车、摩托车被盗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结合走访群众中获取的信息和日常办案中取得的线索,研究发案规律,查找侦办方向。

9月3日晚20时许,分局民警在旭阳花园摸排时,将正在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小杰当场抓获。根据小杰的供述,又于当日晚上将小超在水晶之恋网吧抓获,将小强和小吕分别在各自家中抓获,另一绰号佳佳的犯罪嫌疑人潜逃。

经审讯查明,该团伙自2008年2月份以来,由家住旭阳花园小吕的提供信息,采取交叉结伙的作案方式,携带手钳、锯、改锥等作案工具,在旭阳花园撬盗电动自行车30余辆,销赃后所得赃款吃喝上网花销的犯罪事实。

30日上午,开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贾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四名孩子的犯罪事实已经成立,“由于小超是主犯,所以将其劳教。”至于在讯问当中是否有监护人陪同,贾队长说当然有,“并且也不可能存在刑讯逼供”。至于1万元的费用,该队长告诉记者,“钱属于暂保金,都是上缴市局的,收钱时都给当事人出具了单据等东西”。至于记者是否能看到两辆电动车,在经过一番联系后,贾队长说赃物并未追回。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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