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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草案: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转自: 时间:2009年12月24日08:38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地方提出,现在有的地方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统一,影响了征缴效率,增加了征收成本,同时也不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应当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建议此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这一款修改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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