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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公布22家无证经营企业
转自: 时间:2009年12月25日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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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公布22家无证经营企业名单
转自: 时间:2009年2月11日9:1

  本网讯  记者李嘉报道  日前,记者从国家电监会网站获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最近对发电装机容量6000千瓦(含)以上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领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后发现,个别企业未按要求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交许可申请,属无证经营。

    据了解,这些企业必须于2009年3月10日前向电力监管机构送达许可申请材料。对逾期仍未送达的,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监会令第9号),电力监管机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自2009年1月1日零时开始计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实施强制解网。

 


(编辑:zhao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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