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进一步做好广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的“上岗退费”政策,广东将于3月7日举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届时将提供1.2万个基层教师岗位需求信息。
这次供需见面会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面向所有有志到农村从教的2009年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广东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欠发达地区县(市、区)教育局将通过进场设摊的方法与毕业生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此次供需见面会是落实广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广东“上岗退费”政策自2008年开始实施,旨在缓解广东农村教师短缺和扩大农村学校教师来源,同时也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在这一政策下,选择到农村从教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若干优惠,包括: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退一年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到农村公办学校任教,见习(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高定2档;其户籍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迁回生源所在地或迁往就业所在地的县城,有条件的可迁往就业所在地级市的城区;在农村学校从教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其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满后2年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在坚持业绩、水平、能力要求的前提下,可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
要享受以上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需与其签订上岗退费协议书,承诺在当地任教5年。在5年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
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不仅仅是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通过认定教师资格并被农村学校正式录用后同样可享受。非师范类毕业生可先与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以便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