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企业之窗 >> 企业风程 >> 正文

长泰供电用好税收政策一年减负220万
转自: 时间:2009年04月10日09:55

  4月8日,通过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长泰县供电公司抵扣了电网建设中购买的导线、铁塔等主要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额53万元,这意味着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本将大大缩减。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增值税转型改革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对企业来说,少纳税款是错误,多纳税款是失误。2008年底,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刚一发布,长泰县供电公司就以开展“三节约”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领导多次在工程建设中强调包工不包料的做法,财务部主动强化“过紧日子”措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核,确保公司足额享受国家增值税转型政策。根据相关部门测算预计,长泰县供电公司今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可望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20万元,这将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结构、降低公司税收成本,进一步推动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编辑:韦唯敏)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