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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政府与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签订核电项目用地用海协议
转自: 时间:2009年04月29日09:24

 

    4月24日,防城港市政府与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举行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用地用海协议签订仪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俊与该公司总经理陈健签订了核电项目用地用海框架协议、核电项目厂区用地协议、核电项目非居住区搬迁安置及用地协议。

    刘俊在签订仪式上致辞说,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核电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截至目前,核电项目主厂区已完成征地1625亩,完成92.3%,搬迁群众390户,已完成86.6%。目前,现场施工快速推进,其中核岛勘探基本完成,场平工程加快推进。今后市里将继续进一步加强与防城港核电公司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核电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推进。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家章致辞说,核电项目用地用海协议的签订是核电项目用地移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推进核电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年底实现FCD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们公司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力争防城港核电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为广西经济发展和防城港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副市长王忠祖、市政协副主席严守华、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家章出席签约仪式。


(编辑:韦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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