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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新政:未就业可申请援助 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8.5万
转自: 时间:2009年06月17日09:17

    我省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8.5万人 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 

  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达28.5万人,但到目前为止,签约率仅为45.78%,低于往年20—30个百分点,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昨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创业贷款、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 

  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28.5万人,加上外省回湘、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全省实际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总人数超过36万。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正华坦言,今年是我省10年来就业最困难的一年。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省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省教育厅投资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人事厅的“三支一扶”计划,由原来每年300人扩至每年1500人;省劳动保障厅拓宽了小额贷款的发放范围、提高了发放额度。 

  据介绍,随着离校就业高峰到来,预计6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将达60%以上。 

  我省表示,省内高校湖南籍毕业生、户口档案已迁回湖南的湖南生源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能实现就业的,可以享受就业援助。 

  申请就业援助的高校毕业生,可携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名登记。对于这些进行了实名登记的大学毕业生,我省将在基础管理、就业推荐、岗位见习、扶持创业、技能培训、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六个方面加大援助力度。 

  如果毕业生经以上就业援助仍未实现就业,各级政府和社区将按照当地工资的60%,给予他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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