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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废除按月提取公积金等三项条款
转自:南方都市报 时间:2009年06月23日08:53

    针对社会各界的批评声,前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引起争议的几项条款全部推翻,不需留半年缴存额,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受限,同时也不会实行按月提取。

  前日举行的广州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四次会议上,广州市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苏泽群提出三点:“第一,现在大家意见最大的,就是不接受留半年缴存额,既然大家都反对,我们为了什么要改?第二,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应该受限制,人家老了退休后回老家买房,为什么要限制?第三,凡是国家和省没有限定的,广州都不应该设置障碍,我们又不是没钱的地方。”

  会议决定废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讨论稿)中关于允许按月提取公积金、账户内需保留半年缴存额、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设限的条款。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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