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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命的”杨丽萍让谁惭愧?
转自: 时间:2009年06月30日09:41

  有篇报道,叫《杨丽萍的人生“跳跃”》(19日《人民日报》)。那里面,杨丽萍说了一句话:“别人是跳舞的,我是跳命的。”掩卷之后,感慨颇多。

  许多人,拿舞当“活儿”;而杨丽萍,则拿舞当“命”。其中的差距,颇值一评。

  且看几例:

  1986年,杨丽萍创作的独舞《雀之灵》获得全国舞蹈比赛一等奖,使得她一举成名。然,极少有人知道在这“风光”的背后,蓄着多少辛酸:其实,《雀之灵》的录音费、制作费全部是她从工资中抠出来的,连演出服也是借来的700元买的。

  而当时,她每月的工资也就100多块钱,为了筹钱,她还卖掉了心爱的手表。因为,从上世纪90年代后,她就没再领过国家的工资,她决定靠作品养活自己。她说:“一个国家要养活那么多文艺团体,这在国外很难想象。不能都靠国家!”

  相比之下,别说那时,便是现在,我们仍有不少团体,不是四处找门子、托关系,千方百计地从财政那里“抽”钱么?何曾舍得从自己口袋“筹”钱?又何曾像杨丽萍那样体谅过国家的难处?

  2002年,杨丽萍开始创作《云南映象》,为试水商演做准备。投资方原本想搞一台取悦游客的晚会,而杨丽萍却从田间地头招来一批农民表演。以为没有“商业前景”的投资商,竟然临时撤资。杨丽萍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又卖掉在大理的房子,并开始走穴、拍广告赚钱。终于熬到首演的日子,非典疫情又突然袭来,所有演出被迫中止,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当然,磨难之后,终于云开月明:2004年,《云南映象》在北京保利剧院亮相,从而拉开了全国巡演的序幕。后又应邀在海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演出,每场报价达到3万美元……

  但,当投资方撤资、无法举步的那时侯,杨丽萍不知、也不管前方等她的是“死”是“活”,总之是把全部的身家性命都“押”进去了。试问,寻常的跳舞人,谁会不顾一切地如此去做?难怪她说自己是“跳命”的呢!

  为拍《云南映象》,她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走遍了云南的角角落落去实地采风;创作《藏谜》时,她一次次地吃住在藏族群众聚居区……她求的就是那个“真”字。她不能忍受作品有一丝的不完美,哪个地方该起掌声,哪个地方该有惊叹声,她都会站在观众的角度,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去抠,气氛掉下来了就要改,不精彩的就要拿掉,就连表演时,演员的帽子掉下来,都会被扣钱……

  我们不少的演员是不是应当叩心自问一下:你下过如此的工夫么?你付出过这样的心血么?我们有许多的影视演员,扮演“黑社会”是那副举止,扮演“英雄”还是那种模样,请问,你“进”了角色么?便是目下一些被称做“腕”的,也是如此;我们还有些影视剧,明明演的古代,说的却全是现代话甚至是流行的时髦语;另有些“日本鬼子”,无论着装、无论化装,一概不像,导演们、演员们,不要说拿“命”了,连“力”,恐怕三分都未尽到;至于“小沈阳们”不久前在巡演全国中,演了近80场,不但场场是老节目,而且常常不守时,还强迫问观众逼要掌声……就更无须提!如此等等,面对杨丽萍的“跳命”,可有一点“羞愧心”?

  什么叫“先做人、后演戏”?什么叫“职业道德”?什么叫“文艺为人民服务”?不如先学学杨丽萍的“跳命”!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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