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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山东实践或可破解煤电僵局
转自: 时间:2009年06月08日08:35

    传统用电高峰时期已经到来,而由于在价格上存在巨大分歧,已经僵持半年的煤电双方至今未在电煤合同签订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电煤问题成为今年迎峰度夏工作中最大的隐忧。
  人们不禁要问,煤电僵局到底何时能够打破?
  端午假期前,山东省内煤电双方的握手言和终于让人们看到了一线希望:在山东省政府的积极协调下,山东省内各主要煤矿与五大发电集团签订了省内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为2008年年初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上涨4%。
  巧合的是,这个4%与年初煤炭企业要求涨价的理由之一:2009年煤炭产品的增值税率由13%提高到17%,煤炭企业的产销成本也随之增加4%惊人的一致。
  也就是说,煤炭企业放弃了最初在2008年重点合同煤价格基础上上涨80~120元/吨(约为在2008年重点煤合同价基础上上涨17.4%~26.1%)的价格诉求,只要增加的成本能得到抵消就行。电力企业也理解了煤炭企业将增加的成本向下游产业转移的经济调节手段,并承担了增值税提高使煤炭企业增加的成本。
  上涨4%的妥协结果,其实也是最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出手干预时为双方设定的一个涨价范围,但当时双方一个坚持涨价80~120元/吨,一个坚持降价50元/吨,故都未接受,僵持至今。
  山东煤电双方能达成这样一个价格协议,与多方因素分不开。
  一是当前电力需求下降,发电量持续下滑,电煤需求不旺,煤炭运销量大幅下降,煤炭企业迫切需要打开销路,稳定国内需求;而另一方面,电力企业热情握手国际煤商,大量进口国际煤炭让国内煤炭企业有所担忧,并最终态度缓和。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1~4月全国铁路煤炭日均装车66135车,同比下降8.7%;完成煤炭运量5.34亿吨,同比下降8.1%。另据海关统计,前4个月我国煤炭进口2277万吨,增长55.9%;净进口1343万吨,同比增加1336万吨。
  二是迎峰度夏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合同未签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当前,用电高峰期到来,一旦因为电煤供应紧张而发生停电,这个责任煤电双方都难以承担。而同时,电煤合同迟迟不签,双方在煤款结算上难以达成一致,煤炭方按自己拟订的价格强行出票送票,而电企拒不接受,煤款难以结算,双方的经营工作都受到影响。
  以上所列两大因素,既是山东省内煤电双方签订合同的内在原因,也是督促其他尚未签订合同的煤、电企业放弃成见、互相让步的潜在动力。
  笔者认为,山东省内煤电双方的成功实践,为在全国范围内破解煤电僵局提供了契机和先例。煤电双方都应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正确认识市场形势,认真协商电煤价格,推动重点电煤合同尽快签订,不要再僵持不下。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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