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大学生发裸照应征假大款女友遭勒索钱财
一黑龙江男子冒充大款,在网上招聘情人。23岁的女大学生王芬应征,并将自己的裸照发给对方“验证”身材,却被对方利用裸照勒索钱财。昨(29)日,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披露了这起案件。
“大款”网上招情人
今年5月,黑龙江男子刘毅在网上发了一篇名为《招聘情人》的帖子,并留下了自己的 QQ号,网名叫“回忆人生”。刘毅在帖子中自称林强,山东青岛人,现在在辽宁大连市出差,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他还在帖子上提出了情人的条件,对方必须身高1.65米以上,体重50公斤左右,年龄30岁以下。
5月17日晚,王芬在学校宿舍上网,看到了这篇帖子,就加了刘毅的QQ,并称要做刘毅的情人。
刘毅告诉王芬:“做我的情人,每月给你5万元钱。”
为了保险起见,王芬在QQ上问清了刘毅的年龄、职业、身高、婚否,当得知对方只有33岁、是房地产老板、身高有1.75米、已经离婚等信息后,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
当晚,王芬在网上发了一张照片给刘毅,并告诉刘毅自己是重庆某高校的学生,今年就要毕业了。
发裸照“验证”身材
以后几天,双方聊得十分投机。
两人聊得越来越熟,刘毅便叫王芬发一些三围的照片给他,称想看对方的身材是否符合做自己女朋友的身材标准。王芬没有加以考虑,当天晚上便把自己的上半身及下半身的裸照通过QQ发了过去。第二天,王芬又将全身的裸照发给了刘毅。
一星期后,刘毅给王芬打电话,称5月22日要到重庆来看她。王芬接到消息后兴奋不已,当晚还到机场接刘毅,可等了一个晚上也没等着。刘毅还骗王芬说,自己带的古董,在重庆江北机场被扣了。原来此时刘毅在大连,根本就没有来重庆。后来双方为此大吵了一架。
吵架后,刘毅一改往日的温存,开始显露他的罪恶本质。刘毅要求王芬证明是爱他的,为了证明这份感情是真实的,刘毅叫王芬汇款414元到自己的工商银行卡上,对方照办。随后刘毅把钱取出用于上网和吃饭。
6月4日,刘毅又叫王芬汇款521元,并称,521即“我爱你”。王芬开始怀疑,因为这一次银行卡的户主名字并非刘毅自己的,而是一个叫刘桂清的人,刘桂清其实是刘毅的父亲。然而,刘毅却谎称刘桂清是自己的保镖。王芬最后还是把钱汇了过去,刘毅又挥霍一空。
不给钱就公开裸照
看到自己的要求一次次得到满足,刘毅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几天后,他又让王芬汇 2000元钱。王芬发觉上当,称没有钱了。刘毅向王芬摊牌,称如果不汇钱,自己就把裸照卖给别人或者发到校内网上去。他还在QQ上对王芬说:“我要毁了你,离开的时候,满大街上都会是你的照片,这是被你逼的。”
王芬苦苦哀求对方不要公开照片,称自己只有1000元钱。刘毅答应汇款到账后,将不再用不雅照片敲诈,还发短信说:“我告诉你,拿了你的钱,就听你的话,接到你的钱,照片永远消失……你没有选择的余地,12点我见不到钱,后果你自己想,想赌我陪你。”
王芬害怕极了,为了裸照不被扩散,她将仅有的1000元生活费汇给了刘毅。
随后,王芬向永川警方报警。
永川检察院批捕“大款”
6月15日,刘毅在大连市一网吧被警方抓获。原来,刘毅根本不是什么房地产老板,而是黑龙江省一个腰被砸坏了的残疾人。1995年12月,刘毅入伍服役。3年后到工厂工作,在干活时腰被砸坏了,经鉴定为三等甲级伤残。去年2月份,刘毅下岗病休。今年5月8日,刘毅到大连,到在大连打工的父亲处找工作。到大连后,刘毅并没有找到工作,没事就到一网吧上网,并在网上认识了王芬。
7月20日,永川检察院依法对刘毅批准逮捕。刘毅交代:“我从来不告诉她我的真实名字,也没打算同王芬做朋友,只想从她那里弄点钱花。”该院审查后认为,刘毅涉嫌敲诈勒索罪。
为何女大学生易遭侵犯
检察官总结出五条原因
永川检察院发现,女大学生被侵犯并不在少数。去年6月,周某、王某等四名大学同学,因喝酒太晚不便回校,在校外一旅馆开房休息,其间周某趁王某酒后熟睡之机,与其发生了性行为。最后,周某获刑。
据检察官调查发现,多种原因导致女大学生容易受到侵犯。
一、部分女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不强,让坏人有机可乘;
二、有的女大学生自身行为不端正;
三、受就业压力的影响,想找到轻松的工作却受骗;
四、贪图小便宜;
五、受到侵犯后,因为名声和前途等因素而不敢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