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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度发文下调商业用电价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09年07月06日08:33

    本网讯 昨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了 《关于做好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政府部门二度发文,要求进一步推进工、商业用电用水同价。
  《通知》要求,尚未实现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的省(区、市),应认真做好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的实施方案,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尽快实现工商企业用电同价;商业与工业用电同价,执行与工业用户相同的电价标准的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等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鉴于当前商业企业经营困难较大,尚未对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地区,可暂缓执行。
  在对商业、工业用水同价问题上,《通知》指出,除对洗浴、洗车等特种用水,仍应实行单独分类计价,与其他用水保持合适的差价外,各地在调整供水价格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134]号)的要求,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简化水价分类,实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
  据中银国际电力行业分析师于念介绍,总体来说,商业用电电价比工业用电电价高。具体幅度各地略有区别。据记者了解,从全国来看商业的平均用电价格在1元左右,比普通工业用电价格(0.7元左右)高出43%左右。因此,商业用电电价下调至与工业用电一致的水平将会提升商业流通企业的利润。
  商业用电电价的下调必然会缩减电网公司的收益。国泰君安电力行业分析师王威表示,从历年的情况来看,商业用电量占总体用电量较低,为2%左右,尽管下调商业用电电价会缩减电网公司的收益,但是由于占比较低,从操作层面上来看反而易行。
  自2008年8月20日起,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据国家电网人士透露,国家电网因此年亏损达400亿元左右。中银国际电力行业分析师于念则表示,商业用电电价的下调也将令电网收益再度收紧。
  据介绍,商业、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在2008年已经开始提出。目前,已有部分省(区、市)商业用电已与工业用电执行相同的目录电价标准。于念表示,此次再度发文表明了政府为刺激消费,改善商业流通服务企业条件的决心。(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周晓芳)

 

■ 算账

商场夏季电费月省500元

 

    北京普通工业电价0.7565元/度,比商业用电价格0.7885元/度低0.032元/度;夏季高峰商业电价比普通工业高峰电价贵0.05元/度。北京电力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一个大型商场每月至少用电上万度,如商业电价下调,夏季一个月电费少交500元左右。

    记者昨日从商业企业负责人处了解到,如果商业电价趋同工业电价,成本节省还是比较可观的。一家便利店企业负责人介绍,开16小时甚至24小时的便利店业态比较费电。面积约50平方米的门店,其平均的月耗电量为2000度。如果商业电价趋向工业电价,按每度便宜0.05元估算,一个月下来可以便宜100元,一年则便宜1200元。如果核算公司100多家连锁门店的整体电费成本,将少交1.2万元电费。这对于利润不算太高的商业企业来讲是值得精打细算的。


(编辑:银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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