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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为电网建设开绿灯
转自: 时间:2009年08月26日08:33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明电网建设实施办法》,并在全市正式贯彻实施。此外,三明市近几年加大了投资力度,为又好又快建设坚强电网,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铺设了绿色通道

  随着电网建设规模扩大,线路走廊、变电站用地紧张,征地、拆迁、青苗赔偿等问题日益突出,电网建设难度不断加大。为加快三明市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三明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三明电业局关于电网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召开电网建设专题会议,逐项研究解决电网建设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经各方多次沟通协商,于今年8月审议通过了《三明电网建设实施办法》,并第一次以政府文件下发。

  据了解,《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电网规划、项目的申报与批复、建设用地、拆迁补偿和收费、组织和协调等相关标准。

  《办法》要求,三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应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应做好电网项目建设用地和线路走廊保护;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简化变电站、线路走廊土地规划和用地预审、土地供应等方面的程序,解决制约三明电网建设的征地、拆迁、赔偿等问题,为电网建设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构建更和谐的外部环境。

  十一五期间,三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计划投资36.5亿元,投资额是十五期间的近3倍。仅2006年至2008年,三明市就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三年投资超过新中国成立以来三明电网资产的总和。2007年年底,500千伏三阳输变电工程的建成,以及一批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的在建和投运,大大改善了三明地区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了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及系统稳定性,使三明电网网架大大加强,率先在闽西北迈入超高压电网行列。

  为进一步扩内需、保增长,促进经济发展,三明市今年又投资6.97亿元建设电网,并确立了南北支撑、一轴双环、东联西延、辐射两翼的中长期电网发展规划。

  同时,三明市政府还出台了《三明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三明电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促进三明电网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使电网规划、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促进三明经济社会发展,三明市还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由经贸委、发改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电业局等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电力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征用、拆迁、青赔等有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电力建设常务工作组,在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的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电力建设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市电力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上级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


(编辑:龚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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