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供电监管,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国家“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按照国家电监会与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及安排,2009年8月25日,国家电监会南方监管局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广东省中山市召开了“在用电能表抽样检测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了在用电能表的抽样检测工作。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贾英华主任、南方电监局负责人等领导参加启动会,到现场指导,监督抽样工作。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参加了抽样工作。 本次电能表抽样检测选择在中山市进行,抽样居民电能表以2007年6月1日以后安装,经电力公司检定合格,并一直连续运行的在用电能表;以电子式电能表为主,兼顾感应式电能表,电能表产权原则上属于供电企业;选取用量大的,至少3家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能表为原则。非居民电能表以2007年6月1日以后安装运行且企业的用电量大于10000kWh/月的条件为选定用户原则。共选择中山市8个居民小区共500 户单相电子式电能表、90 户单相感应式电能表和10户非居民企业的电能表为抽检对象。 现场抽样前,南方电监局在电监会供电监管部的指导下,联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电网公司及中山供电局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如:编制精细的抽样检测工作方案,对每个被抽样的居民小区单元楼和非居民企业张贴公告,通过多种方式请所有被抽样的用户签署电表计量数据记录的授权委托书,协调物业公司或当地居委会帮助开展相关工作等。 抽样工作计划在8月30日结束,届时抽取的全部样品将送往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样品检测和数据分析,预计9月中旬将检测数据汇总上报主导实验室(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编辑:银红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