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60年大事摘记(5) 赵文图
49.1956年4月29日,电力工业部发布“消灭电业生产中的20种事故”的命令。同年8月15日,电力工业部又发布在基本建设系统消灭6种恶性事故的命令。 50.1956年5月30日,第十六届国际大电网会议召开,50个国家的1780名代表出席。以齐明为团长的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代表团共10人出席了会议。这是我国电业部门第一次派遣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国际大电网会议于1921年成立,会址设在巴黎。齐明等还应邀到法国、瑞士、苏联参观访问。 51.1956年6月2日,电力工业部与第一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备额定电压及周率标准》的命令。交流电力设备的额定周率为每秒50周波。额定电压为三类:第一类100伏及以下,第二类100伏以上1000伏以下,第三类1000伏及以上。 52.1956年7月,我国自行设计、自制设备、自行施工的第一座大型水电站——浙江新安江水电站开始兴建。新安江水电站库容216.3亿立方米,总装机66.25万千瓦,1957年4月主体工程正式动工,1960年4月第一台机组发电,1965年全部竣工。周恩来总理热情题词:为我国第一座自己设计和自制设备的大型水力发电站的胜利建设而欢呼。 53.1957年3月,电力部召开动力科学研究会议。会议就我国电力技术政策提出了大力发展电力系统、积极建设水电厂、发展高温高压及超高温高压火电厂、农村电气化、原子能发电等十项建议。当年2月中旬,全国动力科学研究计划会议举行,明确电力部负责全国科学研究年度计划中“全国能源的合理利用和动力技术的研究”、“电站和电力网的合理配置与运行”两项内容。 54.1957年4月13日,黄河干流上第一个大型工程——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1955年1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三门峡工程局,任命刘子厚为局长。1958年12月截流,1961年4月枢纽工程基本竣工,首台机组投产。不久因泥沙问题停止运行。经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期两次改建,1978年最后建成。作为全面治理开发黄河的第一次重大实践,它具有特殊的意义。 55.1957年5月7日,电力部党委自即日起,邀请在京机关、企业和专业单位的民主党派人士、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工会、青年团负责干部共140余人,连续举行座谈会,征求对党、对领导、对电力工业发展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帮助党整风。当年6月至7月初的4期《人民电业》中摘发了座谈意见。 56.1957年11月30日,江西上犹水电站首台机组发电。该工程是“一五”期间我国自行设计建设的容量最大的水电站,也是我国第一个建有坝内式厂房的工程。装机4台,总容量6万千瓦。1955年3月正式开工,1957年四台同容量机组相继投产,1959年全部建成,是我国水电建设史上速度快、造价低、质量好的水电工程范例之一。 57.1958年1月1日,电力部和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组织生产建设高潮的指示》。1957年12月10日,富拉尔基热电厂全体职工向全国电业职工提出倡议,响应党中央关于“争取在15年内,在钢铁和其他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方面赶上或超过英国”的伟大号召,迅速掀起新的生产高潮,迎接我国第二个宏伟的五年计划。 58.195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复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决定》精神,电力系统成立15个电力局和一个列车电业局。随着各省电业局的建立,原北京、沈阳、上海、武汉、西安和成都的地区管理局即行撤销,同时下放21个发电厂,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 59.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电力部与水利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同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任命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 60.1958年2月,薄一波副总理在人大会议《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指出:“今后电力工业建设,应当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的长期建设方针。”“水主火辅”是中央南宁会议确定的。1959年3月,水电部党组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既要在长远发展上实行水主火辅的方针,又要照顾到当前火主水辅的现实。1963年2月全国电力工作会议明确,电力建设方针是“水电火电并举,因地制宜”。
(编辑:龚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