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人力资源 >> 政策法规 >> 正文

伪造学历获经理职位 曝光后法院判合同无效
转自:京华时报 时间:2010年02月22日09:22

    女子杨某伪造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找到工作。半年后,公司发现杨某伪造身份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认定因毕业证书作假,双方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008年11月,杨某和一家生活用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培训部副经理,月薪4000元。去年3月26日,杨某向公司请假,之后又旷工数日。公司核查其合同发现,杨某的毕业证属于伪造。公司相关负责人得知后很生气,认为杨某在签合同时存在欺诈,因此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这份劳动合同无效,且无需支付杨某去年3月1日以后的工资。

    杨某出庭应诉说,她和公司在签合同时,公司并未对学历做要求,因此毕业证的真伪对合同没有影响。此外她提出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1.8万余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双方签合同期间,杨某明知其毕业证书是伪造的,仍然出示给公司,使对方误以为她的学历是本科,因此这份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杨某实际为公司提供劳动至去年4月1日,因此这家公司需向其支付剩余的一个月工资,同时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编辑:银红丽)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