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做事的“身边律师”
--记江苏大丰市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专职朱亚红
本网通讯员 蔡剑涛 王卫东 报道
一件事用力去做是合格,用心去做才优秀。江苏大丰市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专职朱亚红就是一个用心做事的人。
2002年,朱亚红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随后,她进入大丰市供电公司工作,从事企业法律工作。8年来,她刻苦钻研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捍卫集体权益,积极为同事和亲友解决法律疑惑,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身边的大律师。
伶牙利齿 口若悬河
2006年7月1日,在大丰市区一间门面房内从事电动编织业务的张某进入了因连续降雨而进水的加工间,不慎触摸到电源发生触电,最终不幸死亡。一个月后,死者家人以供电公司及房东对张某死亡负有责任为由,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20多万元。
作为公司法律专职,朱亚红迅速介入案情,并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她深入案发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详实资料。在随后的法院庭审中,朱亚红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其一,有章不循是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对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等一系列要求和规定,该出租屋内的电力设施明显违规、违章。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屋内电气设备、电力线路的安装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二,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此案中,房东及受害人是这间房屋内电力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所有人,他们均应负有责任。同时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受害人作为用户责任更大。其三,受害人用电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措施不当。这些辩护意见全部得到了法院的采信,后来还出现在了法院的判决书上。2007年1月4日,大丰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对供电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9年6月12日,盐城供电系统法律业务技能大赛进入了压轴环节--模拟法庭决赛。模拟的案情是未装剩余电流保护器致人触电死亡案,大丰市供电公司的模拟代理身份是原告,从设置的案情来看,原告死亡完全是自己违章用电所致,可辩之处并不多。
作为主辩手,朱亚红接到模拟案情后,迅速进入角色,并进行换位思考,假想被告可能提出的辩护理由,并寻找法律条规加以辩驳。庭审现场,“被告律师”例证说,该案就好比煤气公司提供了优质煤气,但客户却用了不合格的煤气罐来灌装,最终导致泄露爆炸事故,责任怎么能归咎煤气公司?闻听此言,反映敏捷的朱亚红,立即以对方之矛击对方之盾,抛过去一个质问:“煤气罐应依法坚持定期检测是人尽皆知的道理。煤气公司明知客户煤气罐未经检测还为其充气,供其使用,难道不应承担责任吗?”一句话,顿时将对方问得哑口无言,乱了方寸。整个对决现场,她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以流利的语言、确凿的证据抛出了一个个有理有据的状告理由,赢得满场掌声。
一人当关 万夫莫开
2009年,大丰市供电公司下属的隆盛实业有限公司有意将一变电所施工工程中的铁塔基础土建工程分包给社会个人季某。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合同转到了朱亚红手中,进行最后的把关。
虽然这份合同已经经过多个部门负责人的轮流审阅,但朱亚红还是异常慎重。她翻阅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后,得出一个结论:隆盛实业有限公司中标该变电所工程后可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但是得符合“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等5个条件。然而,整个工程的分包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有不少合同条款需要规范和完善。于是,朱亚红提出了“对于分包工程价款较高的项目,建议采取竞价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在确定分包项目的承包方后,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建设单位以取得其同意”、“对确定后的承包方,除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外,还应增加提供安全责任担保的约定,担保金额确定为合同价款的15%左右”等10多项建议。
后来的事实证明,朱亚红所设想的许多问题都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了。但是双方“有言在先”,白纸黑字的合同将彼此的责任规定得明明白白,避免了许多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
这些年,朱亚红严格为企业合同和其它各类协议当好法律把关,每年审阅的相关文稿有三四百份,但从未发生一例因合同或协议内容不规范而导致的合同纠纷。
理念创新 心思缜密
2009年3月,大丰市电视台播出了一部专题电教片《植树造林,远离电力线路》。电教片通过真实的案例、翔实的法理,让广大群众知道了一个道理:植树造林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保护电力设施。这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创新性做法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江苏省电力公司网站、《江苏电力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还给予了及时报道。
朱亚红就是这部电教片的主创人员之一。电力设施保护是供电企业的工作重点,也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朱亚红展开了深入的思考。她发现电视媒体在广大农村深受欢迎,受众较多,于是就主动联系公司安全监察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开始了专题片的拍摄工作。拍摄制作过程中,她从浩如烟海的电力法规中挑出和百姓生活、电力设施保护最紧密的条款,进行平民化的语言解读,让老百姓一听就懂,一看就明白。今年,在朱亚红的提议下,大丰市供电公司又和该市司法局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联合宣传活动。现在,大丰市250多个行政村的村部橱窗内全部换上了电力设施保护专题图版,成为一道特显眼的教育风景线。
朱亚红还善于用法律问题解决身边的事,为大家排忧解难。她一位同事的亲戚刘某在一家浴城打工,某日下班后和一同事多喝了几杯酒。不想,对方在回家途中却发生了车祸。这让大家很忐忑,不知该如何处理。朱亚红从法律角度讲明了刘某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刘某主动争取对方的理解和原谅。而通过这件事,该公司许多员工都明白了在饭桌上竭力劝酒,只要有人发生意外,大家都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道理,不文明的劝酒风也一天天地弱了下来。
这就是大丰供电员工的“身边律师”--她口若悬河,能言善辩;她业务娴熟,工作出色;她思维活跃,待人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