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潘新兴 报道 “我在县城里出租房的电表,上月多算了10来度电费,当晚我随手写了信往信箱里一投,想不到第三天电工师傅上门来了,把钱退给了我,还连连说,你这个监督权用得好,真叫我有点过意不去!”3月10日,家住浙江省海盐县南北湖风景区的朱明先生开心地告诉笔者。据了解,和朱明先生一样享受用电“监督权”的客户在海盐还有30来万。 用电“监督权”是我国《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几年前,海盐电力部门在城乡用电户调研中发现,有些用户对电价政策, 电力行风,停电信息等方面,有时宣传不到位等原因。致使一些客户虽然感到有些想法和不便,但不知道向谁说,于是对供电局自然就有了不少意见…… 如何让在新农村电网建设中,确保广大百姓的用电监督权?去年来,海盐电力管理层将确保38万百姓监督权,作为该局10大实事来抓。该局办公室小赵告诉笔者:“出钱买意见”是海盐电力确保广大客户行使合法监督权的最大特点,据不完全统计,据该局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在全县100多个行政村,20来个社区,设立了100多只“信息告知箱”,使全县每一个社区、新村安装率达100%,同时在武原,通元两地,开通、专设智能电网24小时提意见服务窗口,如今在海盐在客户用电监督权上,除上述方法监督外,还可通过人大监督,党的监督,新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等等20多种监督权! 明明白白地让客户用电,,真心实意地为接受客户监督,是做好供电服务关键!同样也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在最近的 “电力行风、优质服务”测评中海盐电力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二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当谈起如何深化服务,客户经理小顾深有感慨的对笔者说:为了确保38万客户用电监督这项权利真真落实到位,树立海盐电力的好形象,该局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行风监督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法律讲座,行风监督员,各级人大,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广播等多种形式,告知百姓,不断加强对电力部门的监督力度。据统计,三年来,海盐电力通过各种途径发布各类监督宣传资料,信息8200多条,接受客户“投诉”1600多条,满意率达100%,为此,海盐电力连续五年被评为县长电话先进集体。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依法治企,让广大客户享有法定的的用电“监督权”是我们电力部门应有的义务!今年我们还将根据《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用电知情权,选择权、批评建议权,用户索赔权、控告检举权等方面进一步与客户沟通,以全力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编辑:银红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