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全省用电负荷预测结果,剔除水电发电及外购电补充后,湖北省经信委测算出全省火电企业应发电总量及对应的耗煤量。预计4月至6月15日前全省日均耗煤10.5万吨、6月15日至6月底日均耗煤12万吨。不含计划检修容量,对各厂日耗煤量按可调容量等比例分摊原则,6月15日前以15天库存量、6月15至30日以20天库存量为标准进行分解。
湖北省经信委指出,将继续按《湖北电网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二季度的各发电企业组煤保电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有外送任务的电厂,其外送电量所对应的用煤量单列考核。除对电网电力电量平衡和稳定极限控制需要而未能停机蓄煤的可免于考核外,对电煤供应短缺原因造成的发电进度落后,将直接调整发电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