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教育部已进行了14轮的意见和建议征集,作出修改30余次。
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牟阳春昨日表示,依照《办法》规定,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开。这包括各类学生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学生管理政策至少要在校内公开,这包括评优、评先、专升本、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费减免、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困助学情况,以及推荐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培养过程等。
依照《办法》规定,高校财务管理要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收费、经费使用情况、科研经费管理等,其中高校的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要向社会公开,而教育经费的使用收支和使用管理情况,财务审计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也要公开。此外,资产管理、校办产业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以及物资设备采购中的招投标也要公开。
(编辑:kel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