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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认真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
转自: 时间:2010年05月14日08:30

     新疆电力公司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要求公司供电单位全面进行自查、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杜绝“三指定”行为。

  《供电监管办法》规定,供电企业不得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新疆电力公司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加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抓好“三指定”问题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照国家电网公司和公司的要求,对本单位客户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文件进行梳理,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三指定”情况。对用户受电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的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直接、间接或者变相指定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行为。各单位要及时制订详细周密的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司业扩报装工作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查出的问题和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所有涉及用户受电工程的工作环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同时,强化用户受电工程管理,实施“阳光业扩工程”,推动“服务升级”,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新疆电力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全疆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编辑:k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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