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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员: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没那么低
转自: 时间:2010年05月20日09:39

     为回应全国总工会“我国劳动报酬占比连续22年下降”这一说法,17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劳动报酬占比确实在逐年下降,但在国际上仍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因为统计方法的原因,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事实上被低估。

  据贾康介绍,财科所最近对1993年至2007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进行了专门调查研究,对我国的劳动报酬占比采用国际口径的收入法统计数据进行了计算。发现我国劳动报酬占比高于“金砖四国”的其他三国。印度、巴西和俄罗斯劳动报酬占比均在40%或以下。发达国家除澳大利亚接近50%外,其余国家均在50%以上,美国最高为56.92%.我国的劳动报酬占比为50.58%,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从财科所1993年—2007年统计数据看,政府和企业的分配份额双增加,而居民的分配份额有所下降: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企业部门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

  贾康强调要引起注意的是,统计口径在2004年发生了两个重大变化:一是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变为营业盈余,二是对农业不再计营业盈余。据估算,受统计核算方法变化的影响,大约使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了6.29%.一些专家指出,农业中的劳动报酬占比远远高于工业和第三产业,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我国经济结构开始转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随之农业占GDP比重不断下降,使整个劳动报酬占比出现下降。


(编辑:k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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