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正是A公司的一名绿化工人,在4月29日修剪绿篱过程中不小心将大腿划伤,伤势情况是一条需缝三四针的皮外伤。他去了就近的一个普通门诊就治,并且说自己晕针不愿意缝针,让伤口自己愈合(公司给每位员工都买了意外保险,但是需到指定医院才能报销)平常公司也有这方面的培训,并且在他受伤后也有特别通知到他需到指定医院去就治,但他还是一意孤行一直在一个小诊所治疗。按他伤势的情况也就是7-10天伤口就能愈合可以正常上班了,但据去看望他的同事说他在伤口结疤后又去抠掉让伤口迟迟不能痊愈。休息了整整一个月,并且没有任何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整个治疗费用也就不到200元。遇到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
1、他的医疗费用公司是否应该给他全报了呢?(公司买了意外保险如果去了指定医院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
2、他休了一个月假工资又该如何算?(刻意让自己不上班,又没有任何医院证明)
各位家人、朋友、老师请大家说说这种事情如何处理最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