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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行业工资首次集体协商
转自: 时间:2010年09月03日08:49

    本报讯 昨天,海淀区花园路地区的8家家政服务企业的代表与工会职工代表一起,签订本市首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作为全市10个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之一,该地区的6500多名家政服务从业者,将根据自身不同的工种和级别,享受到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

  根据《花园路地区家政服务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的约定,家政人员按照月嫂、育婴嫂、保洁、小时工、保姆5个工种,根据服务的年限和经验,经公司考核划分出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从业者享受不同的最低工资待遇。如月嫂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星级4个档次,最低工资分别为每月2400元、3200元、4000元、6400元;普通保姆的最低标准为每月1000元。

  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花园路家政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非“空口而来”,而是依据当地家政服务人员目前的实际收入情况和企业支付情况,今后该地区家政服务员的工资收入将不得低于相应类别和级别的标准。

  北京市总工会日前启动55家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其中选择了10家单位重点开展工作。截至目前,10家重点试点单位中,西城区德胜街道、东城区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的工资协商已经完成。待形成具有在全市范围内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后,从今年10月份开始,面向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行业和地区推广。


(编辑:陈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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