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提出,要在北京建立以自愿为基础的绿色电力市场。这一具有乌托邦色彩的设想无疑是美好的,因为它将环境保护作为第一要义。但这一设想得以实现的基础是社会强烈的环保意识,而不是市场机制。
有环保效益的绿色电力,因为其价格比火电贵,而没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一直致力于推动绿色电力商业化进程的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如果公众能够自愿认购价格较高的绿电,将能突破现今绿电发展的瓶颈。它们将试点的地点选在了北京。
这是否切实可行?该所执行所长陈青充满自信地说,“我认为问题并不大!”对于大多数习惯于精打细算过日子的普通公众而言,认购比普通电价高出许多的绿色电力,意味着在每月的电费开支上,将高出不用绿电的左邻右舍的用度,“如果自己用的电比左邻右舍都要贵,而且又没有什么补偿,我凭什么要用它呢?”这种怀疑让人不能不对这种美好设想担忧。但该项目执行者陈青却很自信,整个事件显得饶有兴味。
理想模式
“一个家庭100%地使用绿色电力就等于大街上少了3辆汽车,这当然是针对废气排放量而言。”陈青说。这正是绿色电力的“绿色”所在,也是推行绿色电力的一切缘由。
绿色电力所带来的环保效益显而易见。目前,中国75%以上的电力来自火力发电,而传统火力发电给全球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现在在全世界范围内,电力工业被认为是仅次于汽车工业的第二大空气污染源。
所谓绿色电力,因其使用的是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因而其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或很少排放对环境有害的废气、废水,且不需消耗化石燃料,节省有限的资源储备。
2000年6月,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组织了一个以政协委员为主要成员的考察团,经过对以内蒙古为代表的中国西部地区的考察,他们发现:尽管中国80%至90%的可再生资源分布在西部地区,尽管有很多国际机构和企业表示愿意与当地合作建设风力电厂,但是当地较低的能源需求和较低的支付水平限制了风力电厂的规模。
以内蒙古为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内蒙古的风电已初具规模,年发电量达到了1亿KWH的水平,并储备了7个大中型风电项目(合计容量大237.28MW,设计能力为7亿KWH)。但是单靠内蒙古电网难以消化所有的风电,因而产生了大量窝电,影响了内蒙古风电的发展。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在支付水平较高,对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的东部地区,往往倾向于向西部地区购买价格低廉、污染严重的煤电。北京地区2000年的用电量为331.82亿度,但北京地区当年的发电量只有188.96亿度,必须外购的电量是142.86亿度,且基本上是来自山西、内蒙古的火电。
如果用绿色电力来替代这些外购的火电,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首先将带动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北京人”,陈青说。
在内蒙古建立大型电厂,可以减少当地居民对草原的依赖,因此,因过度放牧引起的沙尘暴将明显减少。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天恒研究所所长杨纪珂认为:“利用绿色电力,可以有效地抑制北京沙尘暴上游的风力风速,促进内蒙古退耕还林还草。”
价格瓶颈
既推进西部的经济发展,又换回北京的碧水蓝天,使用绿色电力无疑是一个能够实现双赢的完美目标。但美中不足的是,风电的价格要高于火电。据了解,内蒙古的风电在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的利润,每度电的价格在0.60元至0.80元之间,是当地普通电价的1到2倍。决定风电价格高于火电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风电建设的还本付息时间为8年,周期太短,电厂每年的还贷压力过大;税收政策不够合理。由于风力等新能源发电不消耗燃料,没有进项税或进项税很少,增值税不能或很难抵扣,因此消耗煤炭的火电在税收上实际有一定优势。许多专家一致认为,风力发电的增值税实际征收额远远高于常规能源发电,按17%征收增值税是不合理的。目前,尽管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但暂时仍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陈青算了这样一笔账:内蒙古主要的风力发电厂距离华北电力主干线只有50公里,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内蒙古风电在北京的销售价格每度比火电要高出0.10元至0.20元。如果北京每年从内蒙古发电厂购进1亿度电,分摊到电网上,那么北京用户的电价,将只会增加1厘钱。但是,这上涨的1厘钱不能通过涨价的方式来解决。众所周知,电价涨价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同意,而中央政府要制定一个新的电价调整是要花很长时间、很大成本的。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同样是电力公司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销售电价涨不上去的话,电力公司自然不愿意购买高价的绿电。
为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北京市经委电力管理办公室7月5日致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大致内容是:由于成本高,电价制约着绿色电力的发展,而国外鼓励具有环保意识的用户认购绿色电力以推动新能源发电的做法值得参考研究。北京市经委的这一动议被普遍认为是政府运作绿电的开始。
“这是绿色电力推动工作取得的最新进展。如果用户自愿认购机制得以推行,绿色电力就可以冲破自身发展中的瓶颈”,陈青认为,“我们可以借鉴荷兰的经验,实行绿电用户认证制,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与承受能力自愿选择是否购买绿电以及购买多少。当然,由于电力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在最终消费环节无法将绿电与火电完全区别开来,但毫无疑问的是,人们多用一度绿电,就会少发一度火电,用户首先要在消费理念上有所转变。”
自愿认购
当陈青拿出一系列的调查图表和数据的时候,记者似乎找到了他所说的在北京推行绿色电力自愿认购并没有问题的论据。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所做的全国绿色消费调查中,30万份问卷调查显示,94.2%的用户愿意每度电多花一点钱,购买绿色电力。
天恒研究所去年在北京所做的调查表明,当不提及具体的价格差别时,有51.6%企业表示对绿色电力感兴趣;当价格高于5%时,有38.6%的企业表示愿意选择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色电力,而且其中有将近25%的企业愿意选择购买50%以上的绿色电力。当价格高于10%时,仍有29.8%的企业愿意购买绿色电力。当价格高于50%时,愿意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则不足10%。
天恒研究所的一份宣传绿色电力的资料显示,公众愿意参加绿色电力项目将存在两条理由:非家庭用户公司、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等购买绿色电力可以树立机构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公共形象;绿色电价项目为个人提供了一个参与环境保护的机会,只要做出一个简单的选择,即可使我们的环境有所改善。
“尽管现在购买绿电,还是以‘奉献’为基础,但从长远来看,风电厂还是可以承诺对第一批自愿认购的用户采取一定程度的回报的”,陈青说,“在风电厂还清贷款之后,风电的价格将有一个大幅度的下调,此时风电厂为回报这批客户,可能会随机抽取一些客户作为它们的终生免费用户。”从国外推行相关项目的进程来看,绿色电力的发展需要政府、公众的共同推动。据介绍,在荷兰,既有政府强制实施的配额制,又有基于用户自愿购买的绿色电力市场机制。用户可查阅各个绿色电力供应商的信息,随意选择购买比例,这一政策加快了荷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目前,北京计委、经委,华北电力公司,北京供电局在北京开展绿色电力项目示范的建议已达成初步共识。北京政府也已庄严承诺,2008年奥运会场馆的20%用电将采用绿色电力。而在企业方面,摩托罗拉公司、赛特大厦、英国大使馆以及所有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构,如WWF、世界银行、能源基金会等机构,都承诺将认购绿色电力。
“政府的一些相关部门,如国家环保局等单位,我们也希望它们能成为首批绿色电力用户”,陈青说。
由于绿色电力的绿色属性集中体现在生产过程与所使用的资源中,对于终端用户而言,无论是绿电还是火电,在使用上并没有任何区别,也很难加以区分,因此,在绿色电力的销售机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监督,要有相应的机构作为第三方,来确保用户多支付的费用被真正用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荷兰,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就是监督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