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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动员职工持股 上市之际强退员工股
转自: 时间:2010年10月15日08:55

    员工卖房筹钱买“股”

    阳光财险荆州中心支公司业务员李女士(化姓)介绍,2007年11月的一天,公司宣告了个“喜讯”,为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股东大会已同意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按普通员工5万、中层15万、高管25万不等的相应资格,认购公司内部股。“公司以后上市了,你们手中的股票肯定会涨,到时就会几十、上百的翻倍,大家都是百万、千万富翁……”

    公司是分三批推行的员工持股计划,她是第二批的员工。

    李女士回忆,听了公司领导动员后,不少同事纷纷四处筹款,有人拿出积蓄;有人向银行贷款;有人忍痛卖掉股票、基金;有人卖掉住房……

    李女士家中本打算买房子,为认购公司股份,她说服丈夫,花8.8万元,以1.1元/股的价格购买了公司8万股。每次丈夫抱怨房子涨价时,她就安慰说:“等公司上市了,我们抛售原始股,赚得更多些。”

    3 年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湖北分公司百余名员工,响应公司号召,将千万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用于购买“阳光财险原始股”。让他们没想到的,就在传言公司即将上市前夕,盼来的却是“强行清退”通知。通知称,除退还员工集资款本金外,每年按9.02%计息。

    阳光财险湖北分公司负责人说,终止员工持股是遵守保监委相关文件精神的不得已行为。对此,公司员工认为,依据国家最新的相关文件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并未将员工持股一棍子打死,部分员工在网上指责公司“卸磨杀驴”,言而无信。

    此事件中到底孰是孰非?连日来,本报记者对阳光财险清退“员工股”之争进行了调查。

    实施过程疑点重重

    采访中,很多员工认为,持股计划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

    李女士称,2007年,阳光保险动员员工买“原始股”时,宣传内容极具诱惑力。然而,至今她手头仅有两份凭证,一个是银行收款凭条,另一张是加盖有公司工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当初全国各地的集资员工,都被告知要将集资款存入各分公司负责人开设的私人银行账户。从湖北地区来看,所有“买股出资款”,都被打到了以个人名义在工商银行开设的“陈双桥”账户上。而“陈双桥”,正是当时的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而数名已收到返款的员工所提供的银行收据显示,此次向员工账户转款的账户,也是个人账户。

    员工透露,除所有款项流通,始终以私人名义进行外,掏钱买股后,公司还要求与他们签订一份“阳光保险员工信托资金委托书”,大意是委托资金给该公司进行打理。

    “持股”何以变成了持有信托资产?李女士说,对于员工疑问,公司当时称要么签字同意,要么退还本金。尤其蹊跷的是,协议中既无时间期限,也无收益率说明,甚至签署协议的日期,也被要求“空着”。

    强行退股

    员工称被“卸磨杀驴”

    不料今年9月初,“阳光财险”下发了员工股清退通知,击碎了李女士的买房梦——公司决定对员工出资款予以清退,并按每年9.02%计息,最后期限为当月30日。

    李女士说,9月15日,公司领导要求集资员工在退股同意书上签字,自己的名字被人代签。次日,在未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强行将本金退还,并将2.1万余元利息打入她的工资卡中。

    一位当年集资10万、被退还本息共130066.67元的员工,给记者看了公司开给个人的通知,上面写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明令叫停金融机构员工持股的通知,公司工会决定向员工出资款予以清退”。

    李女士说,她曾向公司询问能否不退股,但被告知“退股不容商量”。如果不服从,领导还语气婉转地表示将给予开除。迫于压力,很多人只得被迫签字。

    随后,李女士加入了网上的QQ阳光财险维权群,互通消息。他们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关注,能维护他们的权益。

    不过,“阳光财险”为此制定了“扑火计划”:一份内部资料显示,总公司要求各分支机构,务必“严防死守”,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

    退股风波后,又一种传言四起:很多人在议论,阳光财险将于年底在香港上市。

    对此,湖北分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感慨:“需要我们出钱时就让员工持股,终于有上市消息了,却要被强行清退。这难道不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


(编辑:肖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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