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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高级法院领导年龄普遍偏大
转自: 时间:2010年10月25日09:14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领导班子年龄偏大、结构失调等。

    据介绍,从2009年3月开始,最高法在人民法院内部建立“司法巡查制度”。2009年6月以来,5批巡查组分别赴内蒙古、天津、辽宁、湖南、山东、湖北、山西、北京、宁夏、重庆等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试点。

    据介绍,目前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以及司法队伍建设上。主要表现在领导班子年龄偏大、结构失调等;部分人民法院司法业务方面,法院的安全、法院的保卫有漏洞等;另外一些法院司法队伍存在队伍需要培训、编制欠缺、聘用人员过多等问题。

    最高法表示,目前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已经正式建立,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司法巡查制度,将司法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巡查人民法院及其领导成员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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