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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要求做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
转自: 时间:2010年10月29日09:44

本网讯 记者 彭源长 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近年来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水电站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部署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大坝安全运行,10月27日,国家电监会在杭州召开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史玉波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电力系统运行水电站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垮坝、洪水漫坝等灾难性事故,保证了电力系统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为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他指出,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水电站及大坝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差距,日益复杂的电网运行条件给水电站安全运行提出新课题,大容量、高水头发电机组对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要求,高坝、大库对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提出新挑战,复杂地质环境给水电建设安全生产带来新问题。

  史玉波要求,面对当前水电站运行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不能存在丝毫的懈怠和侥幸心理,水电站安全工作必须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他指出,今后一段时间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加大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切实做好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要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水电站大坝垮坝、洪水漫坝等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灾难性事故发生,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和水淹厂房等恶性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水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史玉波强调进一步加强水电站生产运行管理,继续做好水电站大坝注册、定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做好水电站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水电站安全保卫工作,不断完善水电站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水电站安全生产的监管。

  会议通报了近几年电力系统水电站安全监管和第三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对《水电站大坝除险加固管理办法》和《第四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播放了《水电站及大坝安全事故警示片》。五家电力企业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电监会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派出机构负责同志,有关电力企业和主要水电站运行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编辑: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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