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石灰石 - 石膏法烟气脱硫(简称湿法FGD)系统布置区域要求和工艺要求紧密相连。由于脱硫工艺包括: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吸收系统、烟气系统、石膏脱水及储存系统等工艺,因此,按功能要求可划分为:
(1)吸收塔区域。吸收塔区域的主要设备包括:吸收塔、循环浆液泵、事故浆罐、增压风机、气 - 气再热器、氧化风机、烟道、工艺水箱等。
(2)公用系统设备区域。公用系统设备主要包括:石灰石磨机、石膏旋流器、真空脱水皮带、石灰石浆液箱等。
(3)主要建筑物。主要建筑物包括:电控楼、氧化风机和循环浆泵房、石灰石破碎车间、石灰石磨制车间、石膏脱水车间、废水处理车间。
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及系统的配置情况,建筑物可以有不同的增减或适当的合并。如:有的电厂采取厂外石灰石制粉方式或厂外购石灰石粉然后在厂内制浆方式,故可取消石灰石磨制车间。而有的电厂取消石膏真空皮带机,布置上可以简化,有的电厂要求不带气 - 气再热器,减少烟道及气 - 气再热器布置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