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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试点“直购电” 最低限价为上网电价一半
转自: 时间:2010年11月24日08:36

 四川省经委日前下发《关于落实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直购电”总量为91.55千瓦时,其最低限价为上网电价的50%。

    据悉,参加“直购电”试点的发电企业共78家。发电企业可与多家直购电用户签订直购电合同,直购电用户也可与多家发电企业签订直购电合同。“直购电”实施最高、最低限价,水电厂最高限价为批复上网电价(执行丰枯浮动后,下同)的85%(龚嘴、铜街子两电厂为95%),火电厂为批复上网电价95%;水、火电厂的最低限价均为批复上网电价的50%。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办法》,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重点优势企业,成都等6个重灾市州为灾后重建生产急需物资的企业可参与直购电试点。


(编辑:覃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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