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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口埠初中法制宣传进校园
转自:电力英才网 时间:2010年11月24日08:42

    潍坊11月23日电  近日,青州市口埠初中邀请青州市公安局口埠派出所民警到学校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活动中,民警们针对中学生的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图板、讲解典型案例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毒品危害、校园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师生认真观看图板资料,认真聆听民警讲解,使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使学生从小懂得怎么去遵纪守法,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这种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进校园的形式非常好,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王兰富)   青州市李马小学 :交通安全教育重实效

  因学校临近交通要道,近期,青州市李马小学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让学生“人人说到交通安全、时时想到交通安全、事事注意交通安全”的安全教育的氛围,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一是加强交通宣传教育。各班班主任利用大课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安全教育挂图》中“行路安全和安全标志”两部分,让学生熟记,并进行一次“行路安全和安全标志”知识竞赛。

  二是“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倡议书。全体学生在少先队辅导员带领下在国旗下集体宣誓。

  三是唱好一首《小学生安全行路歌》和熟背一首《交通安全“拍手歌”》。学校自编了《小学生安全行路歌》和《交通安全“拍手歌”》。音乐老师利用音乐课教学生唱《小学生安全行路歌》,学生在课前齐背《交通安全“拍手歌”》。学校还要求学生把歌声带回家,唱给自己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告诉他们也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驾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开展“行路安全文明星”评比活动。学校征求多方意见制订了活动要求:(1)实行路队长负责制,上学放学途中,路队长清点人数,带队单列靠右行走。(2)消除行走中的陋习,教育学生行走中不准插队,不准掉队,不追车打车,不横穿公路,不高声喧哗,不追逐嘻闹,不乱刻乱画。(3)讲文明重礼仪,见到车队主动避让;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要耐心地有礼貌地给予帮助。(4)爱护环境卫生,行走中不能吃零食,不能乱扔果皮纸屑,发现有白色垃圾要主动捡拾。学期末,经过路队长推荐、小组评议和班级内公示,学校将评选出50多名“行路安全学生。


(编辑:杨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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