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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度重视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督查工作
转自: 时间:2010年11月27日09:06

近日,甘肃省召开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汇报会。各督查组和抽查组根据各自的督查和抽查工作情况,对甘肃省各市、州和省直各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民族工作会议、政策法规、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全面汇报,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及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年7月至10月,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省发改委、教育厅、民委、财政厅、政研室、国资委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和两个抽查组,对全省14个市、1个州、40个省直部门、26所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情况进行了督查和抽查。省民委所有领导及相关处室共11人带队并参与督查调研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立军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结合起来,深刻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向,推动民族政策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要积极推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散杂居民族工作,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工作向前发展。要支持民族地区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撑。

  副省长泽巴足强调,民族工作中要突出4个“特殊”。一是研究特殊情况,二是把握特殊规律,三是制定特殊政策,四是解决特殊问题。同时还要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抓好协调工作,抓好各项民族政策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散居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


(编辑:朱凡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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