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妇联获悉,本月中旬,我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第六届换届选举圆满结束,全省3019个村(居)“两委”,100%有妇女干部入选,并且有132名妇女干部当选正职。
这个选举结果,打破上届村级妇女进“两委”90.39%的纪录,走在了全国前列,我省妇女参选参政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立法突破
保障基层妇女参选参政权利
在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34岁的黄苏琴当选为五指山市毛阳镇牙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今天晚上,她和另外60名新当选的村(居)“两委”女干部启程前往天津全国妇联培训基地,参加为期5天的培训,学习内容涉及新农村政策、三农政策及个人礼仪修养等。
这些女干部当中,有的是今年首次当选;有的已是连任几届,并且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高票当选;有的在当选村委会主任的同时,当选党支部书记。
这离不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在政策、立法方面保驾护航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
从2009年开始,省妇联多次呼吁重视村(居)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建议在修改相关法律时,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1个名额”。同时建议我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妇女进村(居)“两委”班子。这引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
今年3月25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至少有一个名额。”这与修改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条款相比,是一大突破。
省委办公厅就2010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村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中,一般应有1名以上女党员。”
这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的出台,为推动妇女进村“两委”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宣传培训
不断提高妇女参选参政能力
“要使妇女干部顺利当选,除政策法规保障以外,妇女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很重要。”省妇联主席王琼珠告诉记者,为普及妇女参选参政知识,并提高她们的参选参政能力,省妇联、省民政厅专门派人到市县讲授相关政策法律与程序,尤其是对保障妇女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特别程序作详细解读。
与此同时,至换届选举开始,全省共举办3期村(居)妇女参选参政能力培训班,对琼中、澄迈、陵水等县400多名乡镇妇联主席、村(居)妇代会主任和妇女骨干从思想文化、科技知识及心理能力等多方面加以培训,使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及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
王琼珠告诉记者,村级妇女进“两委”,对提高农村妇女地位有重要意义,“此次推选这61名女干部参加全国培训,是为了对这些基层妇女中的骨干进行再培养,让她们成为全村妇女乃至所有村民的致富带头人。”
五指山市畅好乡番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月芳,在四届村(居)“两委”换届中当选党支部副书记、书记等职务。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黄月芳话语掷地有声:“作为女干部,要努力带领大家不断进步、带着村民致富,让人们知道,男人能做到的,女人一样也能做到,甚至比男人做得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