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刊首页 >> 青青校园 >> 院校新闻 >> 正文

太原物价局提醒市各院校 饭菜价格要稳定
转自:电力英才网 时间:2010年12月03日08:35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11月29日,太原市物价局联合太原市教育局,面向全市73所大中专院校、中学发出提醒劝诫函,要求各院校全面加强食堂管理,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采取减少饭菜分量等“变相涨价”行为。

  太原市旅游职业学院和太原市高级技师学院代表73所院校发言。太原市旅游职业学院副院长耿寅杰表示,将坚决响应上级号召,将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将继续坚持对困难学生的各种帮扶办法,进一步执行饭菜价格的上报和审批制度。继续学生食堂直接管理,自主经营,不对外承包,尽量降低运营成本,严把进货渠道,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货环节,降低和控制原料的价格,减少饭菜成本,保持饭菜价格的相对稳定。

  太原市高级技师学院副院长徐雪梅保证,将今年11月至明年3月,财政直接给食堂和学生的补贴发放到位。此外,继续在三个食堂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降低成本、饭菜明码标价、公布原材料采购价格、饭菜分量充足、落实校内以奖代补制度,优秀食堂由学校每月再补贴1000元。

  太原市物价局要求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学生食堂要严格执行饭菜明码标价政策,及时公布原材料采购价格,接受学生的监督,不得在饭菜价格之外收取饭卡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各大中专院校、中学应努力改进经营管理,通过降低经营成本等措施,为学生提供价格合理的饭菜和服务。若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价格规定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学生有权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收费减免政策的行为予以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编辑:杨芝英)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快速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