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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
转自: 时间:2011年01月07日08:37

 

  为帮助退役士兵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从2011年起,浙江省的高等职业院校将陆续招收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就读的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浙江省目前已确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院校为试点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2011年计划总共招收200名。2012年及其后的招生计划,将根据2011年试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大,并在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前向社会公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实行“单列计划,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办法。报考资格审核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共同负责。相关考生应于高职单考单招报名的规定时间通过网络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要求于2月底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其单考单招考试将在6月6日和7日举行。

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当地职业学校积极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并遴选一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高的职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并在当地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以及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需求,将专业技术强、就业形势好的专业或培训项目提供给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努力做到教育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


(编辑:杨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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