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江西省人保厅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4%。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需开会向职工说明情况。 据悉,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参照依据。江西省要求,全省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按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要求,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 江西省人保厅根据全省2010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2011年发展计划,制定了江西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今年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下线为4%。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不涨工资需开会向职工说明情况 经济效益好、工资利税率和劳动生产率高、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工资增长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运行;经济效益一般,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距不大的企业,工资增长可在基准线上下运行;经济效益差、人工成本水平偏高的企业,工资增长可以在下线和基准线区间运行。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征求工会意见或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平均水平 负责人薪酬不得增加 对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及以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适度调控其工资水平,原则上应按下线控制其工资增长。对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的,负责人薪酬不得增加。 工资增长要向关键、艰苦和一线岗位倾斜 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名词解释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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