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确定成都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6%。 基准线 15% 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同步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明显提高的企业,其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原则上可以确定在15%左右。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介绍,15%的主要依据有5点。一是根据成都市GDP去年增长15%,今年预计增长15%。二是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去年增长17.4%,今年预计增长15%以上,企业职工工资应同步增长。三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去年增幅为3%,今年1—9月为6.1%以上,高于去年。四是2011年已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准线平均为15%,比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五是2011年已发布或执行工资指导线的 10个副省级城市的基准线平均为13.9%,比2010年提高1.4个百分点。 超平均工资3倍以上国企工资不宜再涨 张小江表示,指导线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各类企业都应据此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及工资水平。 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已超过成都市2010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职工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上线 20% 依据全国各地平均上线 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增长较快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一是2011年已发布工资指导线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线平均为20.2%,比2010年提高0.8个百分点。二是2011年已发布或执行工资指导线的10个副省级城市的上线平均为22.8%,比2010 年提高4.3个百分点。” 下线 6% 依据消费价格总指数 以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6%,是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以促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此外,持续经营亏损企业,职工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 下线确定为6%,主要依据去年成都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下线确定为5%;今年成都市1—9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已达106.1,适当提高下线标准,可以保障生产一线职工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其生活水平。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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