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24日讯 最近,新浦区人社局办公室来了一位50岁左右的男同志,谈起自己没有加班费,他表示自己找工作时没有和用工单位进行具体约定,导致拿不到加班费。 不休息才拿到2000元月工资 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灌云县图河乡居民林先生来到新浦务工。由于对新浦不太熟悉,他就在路边闲逛,一家中介公司张贴的“高薪诚聘勤杂工”宣传单页进入他的视线。 他赶紧走进该中介公司,向相关负责人了解用工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工资待遇。中介公司负责人说:“2000元一个月,只要你认真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去做,不会少你工资的,甚至还会涨呢!只要你想干,现在就可以和用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中用工单位同意录用林先生,并让他第二天去上班。 “高薪”加上急切想务工,第二天,林先生准时上班,负责厨房打杂和处理大厅杂物。工作时间虽然长,但想到谈好的2000元月工资,他干劲十足,一天没有休息过。上月底,发工资时,林先生提出加班费一事,被用工单位拒绝了,理由是:“2000元的月工资,是在不休息的前提下才给的。” 月工资1900元,没有休息日 家住浦东街道建国社区的胡女士40多岁了,为了照顾孩子上学,她在新浦租了房子。她在市区某饭店做洗碗工,兼职打扫卫生,月薪1900元,但没有休息日。 每天9点上班,23点下班,工作时间较长。“对于没有技能的大龄人员来说,找工作也不容易,每月工资1900元,心里还是很满意的。但每天上班时间长,没有休息日,心里有点不舒服。”她说。 对此,新浦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劳动者在求职时,应理性分析,不要只看每月的薪水,重点要了解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没有休息日,薪水高其实是用工单位把加班工资算在薪酬中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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