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指示:面对加班要求,我不敢说不
“职场菜鸟”阮小姐刚踏上工作岗位不久,作为一家卖场的采购部经理助理,她平均每周加班的时间达到5至8小时。“我选择这条路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料想到这一幕了,因为我的上司是一个十足的工作狂,时常加班。”
家中长辈常常告诫阮小姐“年轻人要吃得起苦”。不少前辈也向她透露,经理认为一个员工经常加班,是敬业的表现。那些“不辞劳苦”、“废寝忘食”的员工经常被当作典范加以鼓励和赞赏。“我只好每次都等到经理让我回去或者他下班了,我才会下班”。虽然经理会按照法律规定给她计算加班费,但阮小姐对于加班还是很不情愿,但无奈自己是一名新人也不好多说什么。
最近,采购部接了一张大订单,这更让阮小姐“压力山大”了:经理更有理由要求我们加班了,大家都同意加班,我即使不乐意也不敢跳出来说不啊!
记者调查
长期加班,身心经受双重考验
或许,没有人知道那些无休止的加班,到底是出于上班族们的自愿,还是被逼无奈。但是,长期加班,的确对职场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胃病是我们小组成员们的通病。”陈先生表示,不规律的进食,让很多员工的肠胃状况都不太好。治疗胃部疾病的药物,基本上办公室的每个同事都常备一份。除此之外,颈椎病和鼠标手也是这些职场人的常见病。
近年来,员工过劳猝死的消息时有发生,而“过劳死”这个词,也时常会在陈先生的亲朋好友口中被提及。对此,他也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其实都明白这样对身体很不好。但是我们也都清楚,这不该是我们终生的工作状态。”在陈先生看来,如今的埋头苦干,无非是用透支青春的方式,换取美好的未来。
除了身体状况的每况愈下外,长时间的加班,对上班族们的心理状态产生了不少影响。刘小姐告诉记者,这几天她白天频频头疼犯困,夜里却时常失眠,工作效率不升反降。去医院却又查不出什么问题。“也许只是心理压力过大吧,需要放松放松。”
话虽这么说,但刘小姐平日里根本无暇运动健身,或是旅游休闲一把。“我的日程表几乎被工作塞满了”。眼见着身边不少同龄人都已经结婚生子,而刘小姐却没有心思惦记结婚这档子事。
超时工作,行政命令无协商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从记者的调查来看,现实却是这一项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刘小姐在听闻该规定时表现得极淡定:“我们都是打工的,怎么可能老板跟我们商量事情呢,而且加班这事情也用不着协商吧,我们就那么点收入,不靠加班费,一家老小吃什么呀,我就怕老板不让我加班,到时拿着1000多元的工资,跟家里没法交代啊!”
张先生则表现得极为惊讶:“还有这规定啊,不过我们这小厂子,才几号人,又没成立工会,找谁协商啊,当时定下那个工作指标时就有人说要经过什么流程,结果还不是老板怎么说就怎么做,这规定在我们这种小厂子里估计派不上用场,我怀疑老板自己知不知道这个规定都成问题呢。”
“协商?怎么可能!”阮小姐在听到这种说法后莞尔一笑,“除非我不想在公司里混了。”她告诉记者,虽然同事中也有不少人暗中抱怨加班太多,但没人公开提过,因为大家都知道领导的态度:要做就做,不做就走人,这年头还怕找不到人来做?所以,尽管内心对加班有想法,阮小姐和她的同事也只能继续忍气吞声。
专家观点
华东师范大学邱婕
从现代劳动法的建立,可以说是从工时制度的立法开始的,工时制度的几经变迁伴随了劳动法的发展。学界一般将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作为现代劳动法的起点,其中规定童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此后,在漫长的劳工运动推进下,《十小时工时法》、《工厂法》逐渐将10小时工作制覆盖到了所有劳工。1886年5月1日,数十万芝加哥工人举行罢工,以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这也就是今天“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
工时制度之所以在劳动立法中居于重要地位,是由于工时的长短与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有直接关系。历史上,劳工工时的过长是导致人类整体平均寿命较短的重要因素。而与工时此消彼长的是休息休假,过长的工时导致休息时间的不足,从而导致人力资源的再生产和再发展困难,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马克思就曾提出著名的“8小时工作、8小时自由支配和8小时休息”的口号。加班费制度以及《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也为了限制工时过长,影响员工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但现实情况却是许多企业打着不定时工时的旗号,任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计件制工时制度中关于劳动定额的设定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大多数职工能承受的规定也没有执行到位,近段时间正好在对《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进行意见征求,希望正式执行时的规定能更细致缜密,更具操作性、合理性。
劳动关系学院乔健
加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白型,明令下班接着干,不征求员工同意与否;还有一种变相型,说是工时制改革,却是劳动定额拉高,逼得你按时干不完只好“自愿”加班。企业在处理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不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无视工会的存在,甚至很多企业根本没有建立自己的工会,这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当基层工会无法发挥作用时,让产业工会发挥力量。
在国外,很多国家的工会组织,都是以行业或是产业性工会组织存在。德国的德工联下属16个产业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参与讨论或者制定劳动标准、工作定额、产业政策等。事实上,很多劳资问题如果通过产业工会来解决,就能够及时地处理好,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产业政策也好,内部劳动标准或者工作定额也好,只要我们的产业工会力量够强大,那么,通过工会代表员工出面集体协商并达成协议,就不会存在那么多劳动者一边被侵权一边只能忍气吞声的情况。产业工会的作用就是以第三方的立场公平地分割劳资两方的利益,促进双赢,这是一种有效解决劳资矛盾的模式。
他山之石
在欧洲,雇员不允许被要求超额完成任务,因为你超额了,就等于减少了别人的就业机会,且企业不允许以效率低为由解雇员工,否则被认定为违法;不允许提倡员工积劳成疾工作,否则国家就得掏腰包给你看病等等。
在德国,法定工作日为不超过8小时(每周48小时工作制),而实际上,劳资谈判的结果要比法定工时标准短得多;在印刷和五金系统已实行了40小时工作制,并且从1995年起缩短为35小时工作制。
美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研究所认为:工作要求超过一个人的能力,就会出现问题。该研究所和美国心理协会建议公司通过采取措施来减轻工作压力,包括保证工作量符合员工的能力、界定员工的任务和职责、制定工作与休息之间合理的时间表等。
《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如果雇主违反该法规定,任意延长工时,超过法定长度,应判处10000美元以下的罚款或6个月以下的监禁,或二者并处。
日本也规定,雇主违反法定工时制度,得处以6个月以下的劳役及5000日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