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与媒体对人才问题有很多讨论。人才非常重要,我完全同意,也认为应该尽可能培育人才。不过除了人才之外,我们是否也应该重视”干才”的培养?
所谓干才,是指那种能够把”云端上的理念”,迅速转化成目标明确、具体可行的方案,而且有办法协调人际、调动资源、克服困难去加以落实的人。
这样的人既要有理想性,也要有现实感,能够拿捏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微妙平衡,不会空喊口号,但也不会随便妥协。
这样的人既要能理解抽象理念,又要能掌握客观条件,所以能订出具有实质意义,但又不会是难如登天的目标。
能成事的干才,不会在画完大饼后坐困愁城,而是能迅速搜集信息、评估状况、盘点资源、设想难点、形成步骤,然后起而行之,加以实践。
这样的人在平行组织与垂直阶层,都有充沛人脉,也有协调耐心。并知道诱因的重要性,所以不会因本位主义与人际阻力,而”令不出办公桌”,且经常能自助人助。
肯做事的干才,知道自己与法规习惯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他们恪遵依法行事的原则,但也知道其中有解释处理的弹性空间。
很重要的是,他们不只不会躲在条文的背后因循逃避,还会尽一己之力,促成法规制度的改善。
破除公部门的僵化形式
有使命感的干才,愿意承担风险,但也知道如何在事前尽可能降低风险。他们能在面对危机的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而不是提着油桶去救火,或是临阵脱逃、推诿卸责。
企业与政府都需要干才,在容易形式僵化的公部门里,尤其需要。
有很多善于阐述理念、指引方向的人才,却缺乏能够务实规划、灵活推动的干才,就如同空有名贵跑车与顶尖车手,却没有一流技师团队支持的赛车车队一般,是很难有好成绩的。而表现在施政上,就会是雷大雨小、力不从心。
人才培养不易,但是要养成事务干才同样困难,需要系统性的教育训练、世代传承、项目历练、经验充实、激励诱因。
但是,如果不好好面对这件事,恐怕我们的公共政策,还是要一直面对空有伟大理念,却老是行不得也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