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大学生魏煌向人社部申请公开全国“临时工”信息,在答复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回应,7月4日,他提起了行政复议。其实,国内“临时工”的人数信息,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过具体的统计,但根据信息世界里种种碎片化的数据,不难得出结论:政府部门里,“临时工”的数量十分庞大。
“临时工”群体的出现,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他们协助普通民警、城管执法人员,负责治安维护、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部门各省市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此后政府部门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签订合同,聘用编外人员(但这些所谓“临时聘用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就是其单位法律上的代表)。不签订合同的,就是新闻里频频出现的“三无”临时工。
中国究竟有多少编外人员?迄今,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详细的统计数据。但“编制内”、“编制外”导致的“正式工”、“临时工”双轨制用人模式,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但财政供给人员仅159人,只占总人数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占总人数的79.2%。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曾向媒体透露,目前我国司法警察的警力严重不足,全国缺口近一半;很多法院大量使用聘用临时人员承担法警工作,带来严重问题。罗殿龙算了一笔账,按照法警满负荷工作来计算,全国需求警力在60000人左右;目前全国法院共有在编法警33000余人,警力缺口为27000余人。而这些缺口,基本上都被“临时工”填补。
“临时工”在北京的政府部门中占有很大比例。北京市政协2011年的调研报告显示,北京城管在编数量7000余人,外聘协管、保安约6500人。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北京目前有5万余名民警,文职辅警人数达2.9万余名。“临时工”的数量如此庞大,还是因为编制警力不足。干了5年辅警的李笑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派出所有40多个在编民警,刨除领导、内勤、社区民警,负责治安的民警只有七八人,而这七八人要负责4平方公里的治安犯罪打击,实际上根本不可能。
据《北京晨报》报道:广东某区交通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有正式交警200来人,招聘的协管员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而据他了解,有些城管部门“临时工”的比例更加夸张:“很多活儿都是临时工在干。”记者在调查走访中初步掌握的情况是,在不少地方的城管、交通、治安等部门,正式编制人员与“临时工”的比例一般都在1比3左右,多数“正式工”一般从事着相对清闲的工作,而大量“临时工”则被安排到脏、累、危的工作一线。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有了协管员后,许多工作都由他们完成,只有涉及执法时正式交警才会出面。一方面是许多脏活、累活都由“临时工”来完成,另一方面,相对低下的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同时缺乏相应的培训,使得“临时工”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容易“惹事儿”。并且,此交通部门招聘的协管员许多是没工作的。至于学历等方面,也没有具体要求。协管员每个月到手只有2000元出头,而同样岗位的正式工收入“要多很多”。
目前很多国有单位的状态是:“有事没人干”;一些单位是“有人没事干”。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养”起来。前不久,浙江永康曝光了该市192名在编人员“吃空饷”;山西曝光了一位副县长“吃空饷”15年、一位国土局干部“吃空饷”9年、一位县委书记之女累计5年“吃空饷”、一位局长之子还在上学就已入编为正式教职员“吃空饷”……而更早被发现“吃空饷”的有:2005年,四川南充市2323人;2006年,甘肃省908人;2007年,山东省11858人……于是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一面是“人手不够”,一面却有人“吃空饷”;一面是“官满为患”,一面却在聘用“临时工”。
其实“临时工”古已有之。按照周保民在《清代地方吏役研究》中的估计,清朝全国地方吏役人数当在两百万左右,其中大部分是“白役”——即临时工。只有一种叫做“工食银”的报酬,一年的平均水平仅仅是6两银子,其购买力相当于今天一两千元人民币。而不在编制的“白役”,则没有正式报酬。从社会地位来讲,明代将衙役们的地位定为“贱民”,其本人和后代都禁绝参加科举考试。虽然没有正式经济收入,政治上又被贬为贱民,他们依然争相挤入衙役队伍,哪怕当个临时工。因为衙役这种活计,是为官府打工,官府这张虎皮含金量很高,只要善于使用,都可以随时变现。官府既然不能给衙役们正常的报酬,那么,就允许他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无论催粮收款,还是办理刑事案件,都是敲诈勒索的绝佳机会。做一个衙役,能够通过敲诈勒索得到不少好处,平时也可以骗吃骗喝,远比在乡下种庄稼划算;而心黑能干的还积累了大量财富。又因他们是在官之人,所以可以狐假虎威。
经过一百多年后,再看今天基层政府的临时工现象,就容易理解了。政府既然不给这些执法部门更多的编制和人头经费,那么,就可以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造收入;基层政府也认为,临时工敢打敢拼,无法无天,能够完成按照法律无法完成的任务,能够打开工作局面。即使做过分了,摊上事了,也可以他们是临时工为借口,扫地出门。这既可以安抚舆论,也没有什么成本。
政府大量使用“临时工”,无益于民生,也无益于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