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从今年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
今年,黑龙江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补贴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各高校初审申请材料并在校园内公示后,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及时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后,将获得补贴的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