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结合工作重点,制订2013年绩效管理实施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佛山市绩效管理的对象包括佛山5区、68家市直单位,这些市直单位又包括市级党、政、军、群各部门。据了解,全省只有佛山实现“全覆盖”考核。
如果说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干工作是在做试卷的话,那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就是一考试大纲。考试的出题范围如何?各部分的权重和分值是多少?考核的形式和类型又怎样?所有这些,都将由考试大纲决定。也正如市绩效领导小组组长刘悦伦表态的那样,要让绩效管理成为一根“指挥棒”,政府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今后通过这根指挥棒来指导。而说得透彻点,有什么样的绩效考核,就有怎样的权力运用。
一是绩效考核项目的多寡。一定强度和频率的考核是必须的,但过犹不及,如果考核过繁过多,势必导致被考核部门和考核人的疲于应付。即便有关人员工作起来“白加黑”、“五加二”,其时间和精力还是有限,难以一一兼顾。不说大量无关痛痒的考核浪费时间、挤占资源,就是关联度紧密但过于繁琐的考核也难免冲击工作时间,造成行政效率的低下和政务成本的高企。从这个角度来看,佛山此次的绩效改革“百余项各类考核缩减至11项”就显得意义不凡了。
二是考核由谁话事。歌词里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由此可见,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工作评判理应交给公众。但是,从过去很长及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上负责成了不成文的规矩。由于上级和公众关注问题的角度不一、评价标准不同,极易导致一项工作“市民满意,长官无视”,或者“市民骂娘,长官点赞”,两极分化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佛山在绩效考核中“增加客观性发展指标,并增加社会评价部分,邀请市民、企业参与评价,让考核对上也对下”,可以说善莫大焉。
三是考核的结构和各项权重。以前的考核莫不以GDP论英雄,现在则愈发注重人民幸福指数。这就是一个巨大进步。而佛山的绩效考核也经历了由过去单一考察发展到多元立体观察,从注重显绩到潜绩的转变。比如,经济指标特别是增长速度的指标,占的比重比过去要小,只占5 %,其他诸如产业升级(12%)、科技创新(8%)、城市升级(8%)、环境保护(9%)、公共服务(10%)等的总比重相应上升。这亦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佛山不仅需要经济建设的“行家里手”,也同样需要社会建设的“能工巧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