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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将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转自:城市晚报(长春) 时间:2013年12月07日10:30

教育部6日发布《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从2014年起,各高校要逐步发布本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在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广泛征集适合本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着力促进毕业生到省会以下城市和县(市)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进一步破除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障碍和壁垒,解除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后顾之忧,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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